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公司拟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今鸿安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及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将向其提供的借款延期,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是合理的、必要的。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关湘亭
年 月 日
(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钱振华
年 月 日
(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任海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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