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进展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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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编号:2020-096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
    
    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公司控制权拟变更事项概述
    
    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特驱”或“特驱教育”)协议受让王新明、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南神宇”)所持部分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吉峰科技”、“公司”或“本公司”)股份,不可撤销地接受王新明、一致行动人王红艳、山南神宇所持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委托及四川五月花拓展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展公司”,四川特驱的全资子公司)现金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
    
    2020年8月29日,在拓展公司与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同时,公司股东王新明、山南神宇与四川特驱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王新明、王红艳、山南神宇与四川特驱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上述协议:王新明及山南神宇将其持有的22,892,64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2%)转让给四川特驱;王新明及一致行动人王红艳、山南神宇将其合计持有的90,712,595股(含上述22,892,649股)吉峰科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86%)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部委托给四川特驱行使。《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王新明有权向吉峰科技提名1名非独立董事和1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四川特驱有权向吉峰科技提名2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1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6.02%股份办理中登过户手续当日,王新明应当配合四川特驱召开吉峰科技董事会会议,在该次董事会上召集吉峰科技股东大会,并在15日后召开股东大会,以按照协议约定完成吉峰科技董事会的改选工作。各方应促使和推动四川特驱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当选。在王新明和四川特驱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当选董事后,各方将促使和推动吉峰科技董事会选举四川特驱推选的候选人为董事长并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上述事项完成后,吉峰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为汪辉武。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31日和2020年9月9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收到了四川特驱转发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0】343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收购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三、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涉及的6.02%股份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拓展公司现金认购吉峰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尚需取得的有关批准包括但不限于:(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吉峰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吉峰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3)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吉峰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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