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威星智能
股票代码:002849
信息披露义务人:范慧群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418-41号6号楼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418-41号6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9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威星智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威星智能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威星智能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12
第一节 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范慧群
威星智能、上市公司、公司 指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姓名:范慧群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10319640916****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418-41号6号楼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418-41号6号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其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范慧群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进行本次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安排
2020年8月22日,威星智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信息披露义务人范慧群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98%)。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范慧群女士已减持661,300股,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未来范慧群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在未来12个月内是否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尚无明确计划。若发生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威星智能股份11,28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02%。2018年11月23日至2020年9月14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威星智能股份,持股比例累计减少达到5.0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威星智能股份10,56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98%,具体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股) 的比例 (股) 的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11,280,400 13.02 10,569,300 7.98
无限售条件股 0 0 2,146,350 1.62
范慧群 份
有限售条件股 11,280,400 13.02 8,422,950 6.36
份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披露该公告后3日内,不得再行买卖公司股票。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威星智能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的
(元/股) (股) 比例(%)
大宗交易 2018年11 13.06 2,000,000 1.51%
月23日
范慧群 大宗交易 2019年3月 14.63 1,400,000 1.06%
7日
大宗交易 2019年3月 14.08 1,090,000 0.82%
11日
大宗交易 2019年9月 14.19 1,200,000 0.91%
17日
集中竞价 2020年9月 14.72 661,300 0.50%
14日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0,569,300股,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威星智能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 交易 交易 交易时间 交易均价 交易数量 占总股本
称 方式 内容 (元/股) (股) 的比例(%)
范慧群 集中 减持 2020年9月 14.72 661,300 0.50%
竞价 14日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上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范慧群2020年9月15日第八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范慧群2020年9月15日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 上市公司所在地 杭州市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威星智能 股票代码 002849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省杭州市拱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范慧群 注册地 墅 区 莫 干 山 路
1418-41号6号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减少√不变,有无一致行动人
变化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间接方式转让□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普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1,280,400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13.02%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普通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6,351,300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比例:5.04%
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2018年11月23日至2020年9月14日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否□
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 是□否√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否□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是□否□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否□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
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范慧群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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