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美科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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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1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减、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207号耀江文欣大厦3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隽云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238,787,8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411,329,479股的58.05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30,995,3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411,329,479股的56.15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792,5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411,329,479股的1.8945%。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0,605,3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4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994,3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00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792,5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94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238,787,899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605,3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236,561,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76%;反对2,226,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24%,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378,9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2.7256%;反对2,226,3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27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238,787,899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605,3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238,198,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2%;反对65,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弃权523,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4%(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016,0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0748%;反对65,306股,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134%;弃权523,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7119%(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238,198,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2%;反对65,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弃权523,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4%(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016,0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0748%;反对65,306股,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134%;弃权523,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7119%(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238,198,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2%;反对65,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弃权523,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4%(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016,0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0748%;反对65,306股,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134%;弃权523,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7119%(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238,198,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2%;反对65,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弃权523,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4%(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016,0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0748%;反对65,306股,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134%;弃权523,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7119%(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238,198,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2%;反对65,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弃权523,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4%(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016,0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0748%;反对65,306股,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134%;弃权523,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7119%(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238,198,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2%;反对65,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弃权523,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4%(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016,0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0748%;反对65,306股,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134%;弃权523,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7119%(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238,198,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2%;反对65,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弃权523,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4%(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016,0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0748%;反对65,306股,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134%;弃权523,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7119%(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238,198,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2%;反对65,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弃权523,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4%(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016,0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0748%;反对65,306股,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134%;弃权523,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7119%(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238,198,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2%;反对65,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弃权523,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4%(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016,0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0748%;反对65,306股,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134%;弃权523,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7119%(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238,787,899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605,3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238,787,899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605,3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洁美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洁美科技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洁美科技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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