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73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63427 债券简称:20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补偿涉及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达成民事调解。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总金额:补偿责任人余弓卜、成海林(以下或合称“被告”)应支
付原告(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泰豪科技”或“公司”)利润承诺补偿
款及返还分红款合计人民币7,919,322.52元;如被告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则由原告以1元价格回购注销被告持有的原告最高合计不超过751,173股股份。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根据《民事调解书》,和解款项
将分两期支付,如调解协议顺利履行,预计将增加公司当期利润,具体数据以公
司年审会计机构确认为准。目前该调解书尚在执行过程中,期间存在一定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收到了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下发的
《民事调解书》((2020)赣0191民初1761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起诉时间:2020年5月20日
2、受理时间:2020年6月30日
3、诉讼各方当事人信息:
原告: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余弓卜、成海林
4、管辖法院: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5、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达成民事调解。
该诉讼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就补偿责任人胡健、余弓卜、成海林三人利润承诺补偿相关事项于2020年5月21日披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未收到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9),于2020年5月29日披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补偿所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3),就补偿责任人余弓卜、成海林二人利润承诺补偿涉及诉讼事项于2020年7月2日披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补偿所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经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公司与被告余弓卜、成海林自愿达成协议并经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予以确认,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余弓卜同意支付原告泰豪科技业绩补偿款共计人民币5,155,031.48元,此款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2,577,515.74元,余款2,577,515.74元于2021年3月31日前付清;
2、如被告余弓卜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余弓卜同意由原告泰豪科技以1元价格回购被告余弓卜持有原告泰豪科技488,971股的股份,被告余弓卜协助原告泰豪科技办理相关的股份注销手续;
3、被告成海林同意支付原告泰豪科技业绩补偿款共计人民币2,764,291.04元,此款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1,382,145.52元,余款1,382,145.52元于2021年3月31日前付清;
4、如被告成海林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付款义务,被告成海林同意由原告泰豪科技以1元价格回购被告成海林持有的原告泰豪科技262,202股的股份,被告成海林协助原告泰豪科技办理相关的股份注销手续;
5、案件受理费67,235元,减半收取33,617.5元,由原告泰豪科技负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根据《民事调解书》和解款项将分两期支付,如调解协议顺利履行,预计将增加公司当期利润,具体数据以公司年审会计机构确认为准。
目前该调解书尚在执行过程中,期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此外,公司与业绩补偿责任人胡健的相关诉讼已于2020年9月8日开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法院尚未进行判决,公司将持续推进业绩补偿责任人的业绩补偿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0)赣0191民初1761号)。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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