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姚红梅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1,8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17,752,027.00元变更为217,730,187.00元;股份总数将由217,752,027股变更为217,730,187股。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兴东路289号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申报时间: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10月30日,工作日的9:30-11:00;13:00-17:00。
3、联系人:鞠先生
4、联系电话:0519-88998758
5、传真:0519-88404914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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