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现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更准确体现了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状况,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业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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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杨文斌 钱小瑜 章颖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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