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0-048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2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对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其中黄勤、陈平、李俊、倪海龙、童小晖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各自减持不超过75,000股,林秀清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58,125股。
根据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于2020年7月18日、7月22日、7月25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2020-038,2020-039)。
截至2020年9月10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相关董事、高管人员减
持情况具体如下:
减 持 均 减 持 数 量 减 持 股 份 占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价(元) (股) 总 股 本 比 例
(%)
黄勤 竞价交易 2020.3.11-9.10 19.09 64,400 0.0411
林秀请 竞价交易 2020.3.11-9.10 24.07 16,514 0.0106
倪海龙 竞价交易 2020.3.11-9.10 23.72 75,000 0.0479
陈平 竞价交易 2020.3.11-9.10 20.64 75,000 0.0479
李俊 竞价交易 2020.3.11-9.10 20.33 75,000 0.0479
童小晖 竞价交易 2020.3.11-9.10 - 0 0
合计 305,914 0.1954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 东 名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截至目前持股情况
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300,000 0.1917 235,600 0.1505
其中:无限售 75,000 0.0479 10,600 0.0068
黄勤 条件股份
高管锁定股 45,000 0.0287 45,000 0.0287
有限售条件股 180,000 0.1150 180,000 0.1150
份
合计持有股份 232,500 0.1485 215,986 0.1380
其中:无限售 58,125 0.0371 41,501 0.0265
林秀清 条件股份
高管锁定股 34,875 0.0223 34,875 0.0223
有限售条件股 139,500 0.0891 139,500 0.0891
份
合计持有股份 300,000 0.1917 225,000 0.1437
其中:无限售 75,000 0.0479 0 0
倪海龙 条件股份
高管锁定股 45,000 0.0287 45,000 0.0287
有限售条件股 180,000 0.1150 180,000 0.1150
份
陈平 合计持有股份 300,000 0.1917 225,000 0.1437
其中:无限售 75,000 0.0479 0 0
条件股份
高管锁定股 45,000 0.0287 45,000 0.0287
有限售条件股 180,000 0.1150 180,000 0.1150
份
合计持有股份 300,000 0.1917 225,000 0.1437
其中:无限售 75,000 0.0479 0 0
李俊 条件股份
高管锁定股 45,000 0.0287 45,000 0.0287
有限售条件股 180,000 0.1150 180,000 0.1150
份
合计持有股份 300,000 0.1917 300,000 0.1917
其中:无限售 75,000 0.0479 0 0
童小晖 条件股份
高管锁定股 45,000 0.0287 120,000 0.0767
有限售条件股 180,000 0.1150 180,000 0.1150
份
注: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
过了公司《关于指定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童小
晖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其离职
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故截止公告披露日其持有的无
限售股份数为0股,高管锁定股增加至120,00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
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剩余未实施
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自动作废。
2、董监高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董监高减持行为未违反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相关承
诺及作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做出的相关承
诺。
4、上述董事、高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
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
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董监高持股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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