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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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年9月
    
    目 录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议案一:关于转让权益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7
    
    议案二: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8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以及《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15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消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当按表决票中每项提案的表决要求填写并表示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填写完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一名律师代表进行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等有关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0年9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3)。
    
    十五、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苏城码为绿码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22日14:30
    
    2、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行政楼408会议室
    
    3、召集人: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
    
    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9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0 年 9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关于转让权益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议案一: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权益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或“公司”)拟将持有的苏州民营资本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民投”)4.5872%股权,作价7,0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向华控制的企业苏州金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投资”)。
    
    公司原计划通过苏州民投平台,获取优质客户信息,优化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但根据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战略,及苏州民投实际给公司带来的平台效应效果,公司拟出售该部分权益资产,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聚焦主营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苏州民投股权。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减少7,000万元,同时货币资金增加7,0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2,000万元结转至留存收益,对公司业务和财务方面未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在获得苏州民投股东会批准且苏州民投内部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前提下,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以上议案已经2020年9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金向华、金建萍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9月22日议案二: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研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研
     发、生产加工各种工业气体、医用气体、消防  发、生产加工各种工业气体、医用气体、消防
     气体(灭火剂)、特种气体和混合气体及其产品,  气体(灭火剂)、特种气体和混合气体及其产品,
     生产加工食品级干冰和食品添加剂(涉及行政   生产加工食品级干冰和食品添加剂(涉及行政
     许可、审查、认证生产经营的,凭相关有效的批 许可、审查、认证生产经营的,凭相关有效的批
     准证书所列的项目和方式生产经营)。销售自产 准证书所列的项目和方式生产经营)。销售自产
     产品,销售消防气体(灭火剂),危险化学品经营    产品,销售消防气体(灭火剂),危险化学品经营
     (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销售:气体及   (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销售:气体及
     其产品的相关设备及零部件、包装物、气瓶、  其产品的相关设备及零部件、包装物、气瓶、
     医疗器械(一类、二类、三类)、焊割设备及材   医疗器械(一类、二类、三类)、焊割设备及材
     料、消防器材、五金建材、金属材料、机械铸  料、消防器材、五金建材、金属材料、机械铸
     件、日用品、家用电器、塑料制品、橡胶制品、件、日用品、家用电器、塑料制品、橡胶制品、
     一般化工产品和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从事上  一般化工产品和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从事上
     述同类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提供    述同类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提供
     售前售后服务。从事气体相关的应用技术开发、售前售后服务。从事气体相关的应用技术开发、
     软件系统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  软件系统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
     让,气体检测,气瓶检验。从事气体相关的工程和 让,气体检测,气瓶检验。从事气体相关的工程和
     项目的投资建设、生产运管并提供相关服务(包 项目的投资建设、生产运管并提供相关服务(包
     括异地客户现场制气业务和管道供应气体业    括异地客户现场制气业务和管道供应气体业
     务)。从事气体相关的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研   务)。从事气体相关的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研
     发、制造加工、安装维修并提供相关服务,设备 发、制造加工、安装维修并提供相关服务,设备
     租赁,自有厂房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市 租赁,自有厂房租赁。供应链管理服务,生产线
     场信息咨询和在职人员培训(不含国家统一认   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市场信息咨
     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道路货物运输(按道路   询和在职人员培训(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
     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证书类培训)。道路货物运输(按道路运输经营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   许可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企业自有资金对外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商品和技术除外)。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修订外,《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 2020 年 9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查阅。
    
    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的特定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以上议案已经2020年9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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