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张成锁先生和李砚如先生的任职资格及能力进行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和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选举张成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李砚如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屈国旺先生、董彩宏女士、宋建玲女士、王永先生、任月吉先生的任职资格及能力进行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屈国旺先生为总经理、董彩宏女士为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宋建玲女士为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王永先生、任月吉先生为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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