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股份: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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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9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105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代理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李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一致(李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经审阅李伟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李伟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2日
    
    李伟副总经理简历
    
    李伟,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研究员。历任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副分局长、分局长、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国核工程副总工程师、国核联队示范工程SPMO总经理、石岛湾核电SPMO总经理、建造中心主任、海外业务部主任、国核联队白龙核电项目执行总经理,国家核电(上海核工院)浙江海岛核电项目总经理。现任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李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李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
    
    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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