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与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二零二零年九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于2020年8月14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099号)已收悉,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申请人”、“西部材料”)已会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及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对反馈意见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做以下回复说明。
如无特别说明,《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以下简称“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简称或名称释义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中的相同。
目 录
1.根据申报材料,申请人具有涉军业务。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申请人报告期内是否
存在军工业务;(2)申请人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是否具备相关资质;(3)本
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军工领域,如涉及,是否完成了相关审批手续;(4)本次非公开
发行需要履行的审批程序及项目组是否采取了保密措施。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就上
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6
2.申请人披露,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控股子公司西部钛业有限责任公司。请申请人补充
说明:(1)控股子公司西部钛业中小股东或其他股东是否同比例增资或提供贷款;(2)
须明确增资价格和借款的主要条款(贷款利率)。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就上述事项
进行核查并就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发表明确意见。 ............................... 9
3.申请人披露,报告期内申请人取得了政府资金补助。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未来若国家
及地方政府减少对申请人的资金支持,申请人将如何规避由此对公司发展所造成的风
险。请保荐人和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1
4.申请人披露,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控股的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主营业务也是钛制品行业,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2)对存在相同、相似业务的,申请
人是否做出合理解释;(3)对于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申请人是否披露解决
同业竞争的具体措施;(4)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同业竞争;(5)独立董事是否对申请人
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发表意见。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对申请
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对已存在的同业竞争是否制定解决方案并明确未来整合时间安
排;对已做出的关于避免或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情况及是否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12
5.申请人披露,申请人目前存在未取得房产证以及土地使用权人与房屋建设人不一致的
情形。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房屋、土地使用权情况,重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
房屋、土地的用途、使用年限及对房屋、土地的处置计划;(2)重点说明(包括但不
限于)申请人预计何时取得合法的房屋、土地使用权证;(3)申请人使用房屋、土地
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其已签署的协议或作出的承诺的情形;(4)是否存在将
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房屋、土地租赁给他人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进行核查
并发表明确意见。 ................................................................................................................. 18
6.请申请人以列表方式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和整改情况,并补充说明
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管最近36个月是否受到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12个月是否受
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管是否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
就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 24
7.申请人披露,报告期内,申请人存在较频繁的关联交易。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对
申请人关联交易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关联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以及关联交易对申请人独立经
营能力的影响等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如存在违规决策、违规披露等情形的保荐机构及
申请人律师应当核查整改情况并就上述问题是否影响发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 25
8.申请人本次拟募集资金78,500万元用于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
目、西部材料联合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项目
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测算依据及过程,各项投资是否为资本性支出,是否以募集资金投
入;(2)募投项目当前建设进展、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本次募集资金是否会用于
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资金额;(3)本次募投产品与现有产品的联系与区别,项目
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4)本次新增产能情况,结合在手订单及意向性订
单说明新增产能是否能有效消化;(5)效益测算依据及过程是否谨慎合理。请保荐机
构发表核查意见。 ................................................................................................................. 31
9.申请人前次募集资金净额91,831.16万元,其中自主化核电站堆芯关键材料国产化项
目和能源环保用高性能金属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金额差异甚
大,变更用于永久补流资金合计51,093.46万元,占比55.64%。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前次
募投建设项目均未按承诺实施的原因及合理性,过半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永久补流是否谨
慎合理,相关决策程序是否合规,结合本次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本次募投产
品具体应用行业发展情况分析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亦存在变更风险。请保荐机构发表
核查意见。 ............................................................................................................................. 46
10、最近三年申请人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7,971.47万元、8,395.76万 元 和
9,480.46万 元,资 本 化 比 例 分 别 为51.31%、31.83%和26.82%。请申请人补
充说明研发投入资本化的具体政策、依据,开题论证与项目结题论证阶段是否具备明确
的资本化依据,结合行业特点、公司定位、同行可比公司分析说明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
比例水平及变动是否谨慎合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报告期内资本化项目具体
情况。 ..................................................................................................................................... 50
11、申请人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较大,2020年1季度综合毛利率大幅下降,净
亏损-2,365.75万元。其中计入利润的政府补助金额占利润总额48.31%、34.88%及
32.15%。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在稀有金属材料行业无明显季节性特征的情况下主
要产品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020年1季度发生净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
同行可比公司一致,结合行业情况、下游需求、市场竞争、公司上半年经营情况等分析
说明公司经营环境是否发生改变;(2)申请人最近一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大幅为负的原
因及合理性,结合过去三年同期情况说明是否符合申请人所处行业特点、业务模式特点;
(3)申请人报告期内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对应项目情况,是否属于与资产相关的
补助,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 62
12、报告期内申请人短期借款金额由5.67亿元大幅增至9.43亿元,最近一期货币资金
余额3.17亿元。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在经营活动现金流良好的情况下短期借款大
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公司业务规模扩展情况是否匹配,报告期内货币资金是否存
在受限或占用;(2)列表说明公司一年内即将到期的债务本金及利息情况(包括不限
于借款类型、本金金额、利息金额、到期时间借款方等),还款安排,并结合公司账面
资金、现金流、银行授信等情况分析说明公司是否面临短期债务风险,是否会对生产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 72
13、2019年末申请人应收票据金额1.71亿元,应收账款金额4.83亿元。请申请人补充
说明报告期内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并结合同行可比
公司对比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标准是否合理,计提结果是否充
分。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 75
14、最近三年申请人存货账面余额由7.82亿元增至13.44亿元,原材料、在产品、库
存商品均大幅增加。请申请人说明在主要产品产能产销近100%的情况下存货金额大幅增
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期末在手订单覆盖情况,结合产品库龄及期后周转情况、同行可比
公司情况分析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
见。 ......................................................................................................................................... 81
15、最近三年申请人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年均净利润的比例达210.46%。请申请人说明
分红比例显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比例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分红行为是否符合公司
章程规定,决策程序是否合规,分红行为是否与公司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业务发
展需要相匹配。请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并核查说明申请人公司章程与现
金分红相关的条款是否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 ................................... 87
16、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具
体情况,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情形。请保荐机构发表
核查意见。 ............................................................................................................................. 99
1.根据申报材料,申请人具有涉军业务。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申请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军工业务;(2)申请人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是否具备相关资质;(3)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军工领域,如涉及,是否完成了相关审批手续;(4)本次非公开发行需要履行的审批程序及项目组是否采取了保密措施。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军工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子公司西部钛业和西诺公司一直从事军工业务,军工业务收入是其营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申请人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是否具备相关资
质
(一)发行人拥有的军工资质情况
西诺公司和西部钛业已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具备从事军工业务的相关资质。
(二)中介机构拥有军工资质情况
1、现行有效的法规对中介机构从事军工涉密业务咨询的资质要求
国防科技工业局2019年12月31日发布并于同日实行了《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科工安密〔2019〕1545号)(以下简称“《涉密咨询办法》”)。根据《涉密咨询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涉密咨询办法》发布之日,原《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科工安密〔2011〕356号)(以下简称“原《办法》”)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科工安密〔2012〕105号)(以下简称“原《细则》”)已同时废止。
现行有效的《涉密咨询办法》删除了原《办法》和原《细则》对于“咨询服务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提出安全保密条件备案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国防科工局列入《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备案名录》”的规定。根据现行有效的《涉密咨询办法》,自2019年12月31日起,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不再对中介机构进行保密条件审查及资格备案工作,而是由军工单位对咨服务单位的保密体系、规章制度、技防措施等进行审查,并对咨询服务单位执行保密协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报主管单位(部门)备案。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符合《涉密咨询服务保密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发行人及其涉军子公司已按照新实施的《涉密咨询服务保密监督管理办法》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从事涉密业务的条件进行了审查,要求中介机构提供了相关材料,并与中介机构签订了保密协议,并报国防科工办进行了备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新实施的《涉密咨询服务保密监督管理办法》中要求的“具备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事涉密业务的条件,按照规定成立保密组织和工作机构、制定完善的安全保密制度,并在涉密人员、涉密场所、涉密载体、涉密项目、协作配套、涉密会议、宣传报道、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等方面符合国家安全保密规定和标准。”
综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人和中介机构具备相关涉军业务资质。
三、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军工领域,如涉及,是否完成了
相关审批手续
本次募投项目为“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西部材料联合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控股子公司西部钛业,该项目涉及军工领域,“西部材料联合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主体为西部材料,不涉及军工领域。
“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涉及军工领域,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主要目的为提高项目实施主体西部钛业的钛合金材料加工能力,募投项目不会导致增加新的军工产品,西部钛业无需重新办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特殊资质审批手续。
根据《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条例》的规定,待本次募投项目涉及军工领域的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后,西部钛业将为新增的军工关键设备设施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四、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本次非公开发行需要履行的审批程序及项目组是否采取
了保密措施
(一)发行人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科工计【2016】209号)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需履行军工事项审查流程。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国防科工局正在对西部材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军工事项审查程序。
(二)项目组采取的保密措施
1、制定保密工作方案
中介机构项目组制定了本项目的保密工作方案,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
2、涉密人员管理
中介机构项目组涉密人员上岗前,接受了各自机构的保密知识培训。其中,保荐机构对涉密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了严格审查,由项目组根据承担工作任务人员的实际涉密情况提出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初审,初审通过后报保密办公室(公司办公室)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转人力资源部存档。
3、涉密载体管理
各中介机构项目组对保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和保存进行严格管理,密品运输、使用、保存严格履行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及相应的保密管理程序;对涉密计算机、内部非涉密信息设备、互联网信息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存储介质的使用进行严格监控。
综上,项目组已制定保密工作方案,对涉密人员及涉密载体进行严格管理,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验了发行人子公司、本次中介机构的相关军工资质证书;
2、查验了中介机构经办人员的军工涉密培训证书;
3、查验了本次向国防科工局提交的资本运作涉军事项的申请报告;
4、查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5、查看了项目组制订的保密工作方案。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西部钛业和西诺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军工业务;发行人从事军工业务的子公司具备从事相关军工业务所必需的资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具备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特殊资质审批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需要履行军工事项审查程序且目前国防科工局正在履行军工事项审查程序;相关中介机构已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
2.申请人披露,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控股子公司西部钛业有限责任公司。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控股子公司西部钛业中小股东或其他股东是否同比例增资或提供贷款;(2)须明确增资价格和借款的主要条款(贷款利率)。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就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控股子公司西部钛业中小股东或其他股东是否同比例增资或提供贷款
由于“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将以西部材料向控股子公司西部钛业提供委托贷款的方式来实施本募投项目,控股子公司西部钛业的中小股东将不与西部材料同比例向西部钛业提供贷款。
二、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增资价格和借款的主要条款(贷款利率)
发行人与西部钛业签订了《关于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委托贷款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对委托贷款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及还款等事项做出约定,主要条款如下:
1、委托贷款金额
发行人同意向西部钛业提供不超过48,500万元(含48,500万元)的委托贷款,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为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具体金额、委托贷款发放方式、发放进度由双方另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约定。
2、委托贷款用途
协议项下的委托贷款仅用于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3、委托贷款的银行及利率
待发行人实际获得募集资金后,由双方协商确定实施委托贷款的银行,委托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4、委托贷款期限及还款
委托贷款期限及利息支付、本金还款方式由双方未来签订具体的委托贷款协议进行约定。
三、上述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根据《意向协议》,发行人对西部钛业提供委托贷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贷款利息,利率合理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根据《意向协议》及发行人说明,发行人向西部钛业提供委托贷款的用途仅限于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发行人将促使西部钛业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使用上市公司提供的项目资金,且发行人将对该等使用持续监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新增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可以扩充西部钛业现有产能,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发行人作为西部钛业的控股股东,将按照其持股比例享有募集资金投入西部钛业使用后产生的大部分经济效益。
综上所述,发行人向西部钛业以提供委托贷款形式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取得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访谈发行人管理层人员和西部钛业的其他股东,了解募集资金投入实施主体的方式;
2、查阅了相关各方签订的《委托贷款意向协议》;
3、查阅了西部钛业公司章程及工商档案,了解西部钛业的公司治理机制;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通过向控股子公司西部钛业委托贷款的方式,由西部钛业来实施“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募投项目,发行人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贷款利息,其他股东不同比例提供资金,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中,贷款利率的确定原则合理公允,发行人能够有效控制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实施进程,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产业链,提升整体业务的生产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申请人披露,报告期内申请人取得了政府资金补助。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未来若国家及地方政府减少对申请人的资金支持,申请人将如何规避由此对公
司发展所造成的风险。请保荐人和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未来若国家及地方政府减少对申请人的资金支持,申请人将如何规避由此
对公司发展所造成的风险
最近三年,发行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5,358.25万元、4,174.76万元和4,378.67万元,分别占同期利润总额的48.31%、34.88%和32.15%。
最近三年,受益于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抓住了行业发展的良好机遇,持续加大产品研发力度,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持续增长,自身盈利不断增加,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持续下降,经营业绩受政府补助的影响逐步减少。
未来若国家及地方政府减少对公司的资金支持,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品质,丰富产品序列,与客户建立长期的战略伙伴关系,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以此规避政府补助减少对公司发展所造成的风险。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了申请人报告期内审计报告、政府补助明细;
2、查阅了申请人所在行业的行业研究报告;
3、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认为:最近三年,发行人通过经营上的努力,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持续增长,自身盈利不断增加,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持续下降,经营业绩对政府补助不存在重大依赖。未来若国家及地方政府减少对公司的资金支持,发行人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品质,丰富产品序列,与客户建立长期的战略伙伴关系,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以此规避政府补助减少对公司发展所造成的风险。
4.申请人披露,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控股的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也是钛制品行业,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2)对存在相同、相似业务的,申请人是否做出合理解释;(3)对于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申请人是否披露解决同业竞争的具体措施;(4)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同业竞争;(5)独立董事是否对申请人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发表意见。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对申请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对已存在的同业竞争是否制定解决方案并明确未来整合时间安排;对已做出的关于避免或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情况及是否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
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对存在相同、相似业务的,申请人是否做出合理解释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钛材及锆材、层状金属复合材料、稀贵金属材料、金属纤维及制品、稀有金属装备、钨钼材料及制品六个板块。
公司控股股东西北院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部分企业从事钛或钛制品相关业务或以钛为原材料,涉及企业主要包括:西部超导及其子公司、西部宝德、西安赛特及其子公司、西安赛隆及其子公司、西安泰金及其子公司、西安欧中。上述企业虽然从事钛或钛制品相关业务或以钛为原材料,但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显著差异,具体分析如下:
(一)西部超导及其子公司不存在经营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西部超导全称为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7月在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688122,西部超导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超导材料以及航空用高端钛合金棒、丝材、锻坯的生产和销售,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西部钛业主要从事钛板、钛管、锆材的生产和销售。西部超导与西部钛业虽然都从事钛材业务,但两者的产品形态和用途、客户群体、核心工艺、核心生产设备、技术储备、业务定位、发展方向等均存在较大差异,两家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竞争关系。具体分析如下:
1、产品形态、成分、用途不同,相互间不存在替代关系
西部超导的钛材的形态为棒材、丝材,主要用于制作军用飞机的结构件(骨架)、紧固件(螺钉)、航空发动机零部件;西部钛业的钛材的形态为板材、管材,主要用于石油化工装备、核电装备、环保装备、飞机机身(蒙皮)。由于产品用途和性能要求不同,两者生产的产品的具体成分也存在较大差别。由于产品形态和用途不同,两者的产品不存在替代关系,从根本上保证两者不存在实质性竞争关系。
2、主要客户群体不同
西部超导钛合金棒材、丝材、锻坯的客户主要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的下属公司及其配套的航空锻件生产商,如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德阳万航模锻有限责任公司、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等军用领域,客户集中度较高。西部钛业板材、管材的客户主要为石油化工装备制造商、核电、环保等客户,下游客户分布较为分散。两者的客户群体存在明显差异。
3、核心工艺、核心生产设备不同
西部超导生产钛合金棒材、丝材、锻坯以锻造工艺为主,核心设备是大型锻机、精锻机、拉丝机;西部钛业生产钛板、钛管以轧制工艺为主,核心设备是大型板材轧机、轧管机,两者的核心设备存在较大差异。由于所使用的核心设备不同,双方均不具备生产对方产品的能力。
4、技术储备不同
公司与西部钛业在技术方面的储备存在较大差异。西部超导与钛相关的专利主要集中于熔炼和锻造工艺技术以及钛合金棒材、丝材的制备方法,钛合金相关专利中相当大比例的专利为国防专利。西部钛业已取得和在申请的与钛相关的专利主要集中于钛板、钛管的轧制工艺等制备技术。技术储备的差异,决定了两家分别在各自专长的领域发展,不存在竞争关系。
5、两家公司的业务定位、发展方向不同
根据西北院对两家公司定位和规划,西部超导一直以来以航空用钛合金棒材、丝材以及发动机部件为发展方向。西部钛业一直以钛板材、钛管材为发展方向。两家公司业务定位及发展方向不同,不存在竞争关系。
综上所述,西部超导及其子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西部宝德不存在经营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西部宝德的主要产品为金属粉末产品、烧结金属多孔材料及元件,其产品用途、特性、形态与发行人的产品存在较大差异,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
(三)西安赛特及其子公司不存在经营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西安赛特及其子公司西安思维主要从事钛镍记忆合金、医用钛合金和钛工艺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主要产品为医用钛合金材料,下游客户主要为医疗器械领域的公司;西安思迈主要从事骨科修复用钛材业务;西安思捷主要从事钛鱼竿及其他工艺品业务。该4家公司与发行人的产品用途、特性、形态截然不同,不构成同业竞争。
(四)西安赛隆及其子公司不存在经营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西安赛隆的主要产品为金属粉末及3D打印、制粉相关设备,其中金属粉末产品主要用于3D打印。西安赛隆的产品用途、形态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不属于同一类产品,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
(五)西安泰金及其子公司不存在经营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西安泰金及其子公司的阳极产品使用钛作为涂层材料,主要用于电化学工业,包括电解、金属加工与处理、电池和燃料电池等,与发行人的产品用途、特性、形态截然不同,不构成同业竞争。
(六)西安欧中不存在经营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西安欧中的主要产品为金属球形粉末,为增材制造用材料,其产品用途、形态和公司的主要产品不属于同一类产品,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西北院控制的企业与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对于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申请人是否披露解决同业竞争的具体
措施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为避免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未来可能与发行人之间发生同业竞争,西北院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西北院是我国重要的稀有金属材料研究基地和行业技术开发中心。目前已经成为拥有较强综合科技实力的国家级重点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和若干产业化公司组成的大型科技集团,形成了基础和应用研究、工程化和产业化“三位一体”的发展模式。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以科研为主要业务,一直公允地对待各下属企业,将来也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作出不利于发行人而有利于其它下属企业的任何决定。
(2)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及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相同或相似且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的情形。
(3)作为西部材料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且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拥有与西部材料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且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的其他企业、组织、经济实体的绝对或相对的控制权。
(4)若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可控制的企业今后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的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将尽快采取适当方式解决,以防止可能存在的对发行人利益的侵害。
(5)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将对下属控股企业进行规划,明确各控股企业的业务定位和业务方向,并通过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制引导各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和优势制定符合实际的业务发展定位和业务发展方向,避免下属各控股企业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行为。
(6)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保证遵循有关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规定,以确保西部材料按上市公司的规范独立自主经营,保证西部材料的人员独立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资产完整、业务、财务、机构独立,从而保障西部材料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7)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将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促使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经济实体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8)如因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西部材料造成损失的,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将承担相关责任。”
三、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同业竞争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和发展目标而开展,是消除钛材加工环节短板,解决制约产能释放瓶颈的重要举措,募投产品均为现有产品,不存在新增产品种类的情形,不会产生新的同业竞争。
公司控股股东西北院严格执行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对下属控股企业进行规划,明确各控股企业的业务定位和业务方向,并通过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制引导各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和优势制定符合实际的业务发展定位和业务发展方向,避免下属各控股企业之间产生潜在的同业竞争行为。
四、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独立董事是否对申请人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措
施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针对本次西部材料非公开发行股票,独立董事经过独立判断,对西部材料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及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与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及其控制下的其他企业、经济实体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西北院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该承诺函是不可撤销的,是可行的。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了发行人报告期内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2、获取了独立董事针对同业竞争及避免同业竞争发表的独立意见;
3、查阅了发行人公司章程,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4、查阅了西北院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的工商资料、业务介绍资料、财务报表。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西北院严格执行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申请人披露,申请人目前存在未取得房产证以及土地使用权人与房屋建设人不一致的情形。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房屋、土地使用权情况,重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的用途、使用年限及对房屋、土地的处置计划;(2)重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预计何时取得合法的房屋、土地使用权证;(3)申请人使用房屋、土地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其已签署的协议或作出的承诺的情形;(4)是否存在将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房屋、土地租赁给他人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房屋、土地使用权情况,重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房屋、
土地的用途、使用年限及对房屋、土地的处置计划
(一)发行人房屋和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主要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房产证的房产
编 房屋 使用年
号 所有 座落地址 面积(m2) 用途 限 房产证编号 处置计划
权人
西部 未央区枣园南 2051 西安市房权证未央区字 正常使用,
1 材料 岭25号 2,702.33 科研 年3月 第1100112008-4-29-1号 无处置计划
1日
高新区沣惠南 2041 西安市房权证高新区字
2 西部 路20号华晶商 1,269.94 办公 年9月 第 正常使用,
材料 务广场A栋 12日 105010409-20-1-11301 无处置计划
号
西部 泾渭工业园西 办公楼、 2057 西房权证高字第 正常使用,
3 钛业 金路西段15号 37,546.11 车间、变 年9月 20090330044号 无处置计划
电站 30日
天力 西安经济技术 办公楼、 2056 西房权证高字第 正常使用,
4 公司 开发区泾渭工 23,006.89 厂房 年4月 20110801137号 无处置计划
业园区西金路 6日
优耐 西安经济技术 2056 西房权证高字第 正常使用,
5 特公 开发区泾渭工 8,966.70 厂房 年4月 20110801136号 无处置计划
司 业园区西金路 6日
编 房屋 使用年
号 所有 座落地址 面积(m2) 用途 限 房产证编号 处置计划
权人
西安市高陵区
西诺 经济技术开发 2066 陕(2017)高陵区不动 正常使用,
6 公司 区渭阳路以东 7,498.10 厂房 年1月 产权第1219672号 无处置计划
泾高北路以南 31日
1幢
西安市高陵区
西诺 经济技术开发 2066 陕(2017)高陵区不动 正常使用,
7 公司 区渭阳路以东 7,527.44 厂房 年1月 产权第1219671号 无处置计划
泾高北路以南 31日
1幢
瑞福 西安经济技术 2066
8 莱公 开发区渭阳路 11,319.23 工业 年1月 陕(2018)高陵区不动 正常使用,
司 以东泾高北路 30日 产权第0004996号 无处置计划
以南
菲尔 西安经济技术 2057 陕(2019)高陵区不动 正常使用,
9 特公 开发区泾渭工 10,379.63 工业 年4月 产权第0014619号 无处置计划
司 业园 11日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
序号 房屋权利人 房屋所占宗地情况 宗地所有权人 面积(m2) 用途 无法办证 处置计划
的原因
陕(2019)高陵区不动 菲尔特公司 房屋继续由现
产权第0014619号 使用人使用,土地使用
泾渭国用(2008)第 权人与房 由使用人购买
1 西部材料 003号 西部材料 46,295 厂房 屋建设人 所占宗地,实
现土地使用权
高国用(2011)第 64 天力公司 不一致 人与房屋建设
号 人一致
陕(2019)高陵区不动 房屋继续由现
产权第 0014619号 菲尔特公司 土地使用 使用人使用,
权人与房 由使用人购买
2 菲尔特公司 24,438.74 厂房 屋建设人 所占宗地,实
泾渭国用(2008)第 西部材料 不一致 现土地使用权
002号 人与房屋建设
人一致
新建厂 房产证正在正
3 西部钛业 泾渭国用(2007)第 西部钛业 17,128 厂房、 房,正在 常办理过程
003 号 宿舍 办理 中,无处置计
划
技术 新建厂 房产证正在正
4 西诺公司 陕(2016)高陵区不动 西诺公司 137,698.87 中心 房,正在 常办理过程
产 权第 0000023 号 及厂 办理 中,无处置计
房 划
上表中1、2项西部材料与菲尔特公司房产未取得房产证,主要原因是土地使用权人与房屋建设人不一致。由于公司及子公司处于同一厂区,在厂房建设时为了规划布局的方便,存在个别公司的厂房建设使用了其他关联主体土地的情形,导致土地使用权人与房屋建设人不一致,从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其中,西部材料板带厂房,共使用了三宗土地,具体为西部材料自有土地(泾渭国用(2008)第003号)、天力公司土地(高国用(2011)第64 号)、菲尔特公司土地(陕(2019)高陵区不动产权第0014619号)。菲尔特公司厂房,共使用了两宗土地,具体为菲尔特自有土地(陕(2019)高陵区不动产权第0014619号)及西部材料土地(泾渭国用(2008)第002号)。公司已经制定了解决方案,正在通过土地转让的方式,使上述土地使用权人与房屋产权人一致,进而办理房屋产权证。
上表中3、4项西部钛业与西诺公司的房产由于是新建厂房,房产证正在办理过程中。
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序 土地权 坐落位置 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用 使用年 面积(㎡) 处置计划
号 利人 号 途 限
西部材 西安市未 西未国用(2004 2051年
1 料 央区枣园 出)第510号 科研 3月1 5,156.80 正常使用,无处置计划
南岭25号 日
西安经济 被菲尔特占用建设厂房
西部材 技术开发 泾渭国用(2008) 2056年 的部分土地转让给菲尔
2 料 区泾渭工 第002号 工业 4月6 26,582.00 特,目前已在主管单位
业园 日 办理,其他土地继续由
权利人拥有、使用
西安经济 2056年
3 西部材 技术开发 泾渭国用(2008) 工业 4月6 54,569.33 正常使用,无处置计划
料 区泾渭工 第003号 日
业园
西部钛 西安经济 泾渭国用(2007) 2057年
4 业 技术开发 第003号 工业 9月30 128,668.00 正常使用,无处置计划
区泾渭工 日
序 土地权 坐落位置 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用 使用年 面积(㎡) 处置计划
号 利人 号 途 限
业园
西安经济
天力公 技术开发 高国用(2011)第 2056年
5 司 区泾渭工 63号 工业 4月6 43,254.50 正常使用,无处置计划
业园西金 日
路
西安经济 被西部材料占用建设厂
天力公 技术开发 高国用(2011)第 2056年 房的部分土地计划转让
6 司 区泾渭工 64号 工业 4月6 34,816.60 给西部材料,其他土地
业园西金 日 继续由权利人拥有、使
路 用
西安经济 被西部材料占用建设厂
技术开发 陕(2019)高陵 2057年 房的部分土地计划转让
7 菲尔特 区泾渭工 区不动产权第 工业 4月11 43,059.33 给西部材料,其他土地
业园 0014619号 日 继续由权利人拥有、使
用
西安经济 陕(2017)西安
技术开发 市高陵区不动 2059年
8 菲尔特 区泾渭工 产权第0000071 工业 6月4 17,305.92 正常使用,无处置计划
业园西金 号 日
路
西安经济
技术开发 高国用(2011)第 2056年
9 优耐特 区泾渭工 62号 工业 4月6 19,469.00 正常使用,无处置计划
业园西金 日
路
西安经济
技术开发 陕(2016)高陵 2066年
10 西诺公 区泾渭新 区不动产权第 工业 1月31 66,002.33 正常使用,无处置计划
司 城泾高北 0000023号 日
路中段18
号
西安经济
技术开发 陕(2018)高陵 2066年
11 瑞福莱 区泾渭新 区不动产权第 工业 1月30 66,524.33 正常使用,无处置计划
城泾高北 0004996号 日
路中段18
号
二、重点说明(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预计何时取得合法的房屋、土地使用权证
发行人不存在未取得使用权证的土地,存在4项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预计合法取得房产证的时间如下:
序 权利 房产面积 预计取得房
号 人 (m2) 用途 无法办证的原因 处置计划 产证时间
西部 土地使用权人与 房屋继续由现使用人使用,由 2021年6月
1 材料 46,295 厂房 房屋建设人不一 使用人购买所占宗地,实现土 30日前
致 地使用权人与房屋建设人一致
菲尔 土地使用权人与 房屋继续由现使用人使用,由 2021年3月
2 特公 24,438.74 厂房 房屋建设人不一 使用人购买所占宗地,实现土 31日前
司 致 地使用权人与房屋建设人一致
3 西部 17,128 厂房、宿 新建厂房,正在办 房产证正在正常办理过程中, 2021年3月
钛业 舍 理 无处置计划 31日前
西诺 技术中 新建厂房,正在办 房产证正在正常办理过程中, 2021年3月
4 公司 137,698.87 心及厂 理 无处置计划 31日前
房
三、申请人使用房屋、土地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其已签署的协议或作
出的承诺的情形
1、根据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规定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建设事项,不存在因违反建设工程管理方面的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形。
根据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土地、规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被处罚的情形。
2、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使用的房屋,均为各方自建或自购房屋,上述房屋均已取得房屋产权证或计划取得房屋产权证,且发行人对上述房屋的使用均按照房屋规划用途使用,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使用房屋的情形。
3、除发行人存在占用部分天力公司、菲尔特公司土地,菲尔特公司存在占用部分发行人土地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使用的土地均为各自自有的出让土地,且使用用途符合土地的规划用途,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使用土地的情形。发行人就占用部分天力公司、菲尔特公司土地以及菲尔特公司就占用部分发行人土地,均与土地所有权人签署了土地租赁协议,且发行人和菲尔特公司对所占用土地的使用均符合土地的规划用途,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使用土地的情形。
4、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就占用部分天力公司、菲尔特公司土地以及菲尔特公司就占用部分发行人土地签署土地租赁合同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就其拥有的土地与其他第三方签署协议或作出承诺,其使用土地行为不存在违反已签署的协议或作出的承诺的情形。
除控股子公司西诺公司将房屋租赁给汉唐检测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就其所拥有的房屋与其他第三方签署协议或作出承诺,其使用房屋行为不存在违反已签署的协议或作出的承诺的情形。
四、是否存在将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房屋、土地租赁给他人的情形
通过核查公司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公司不存在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房屋和土地的情形。公司已就不存在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房屋和土地的情形出具了相关说明。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了申请人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和不动产所有权证;
2、获取了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和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3、查阅了申请人出具的不存在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房屋和土地情形的承诺函,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4、访谈了公司计划管理部负责人,了解厂房未办理房产证的原因、解决方案及最新进展等。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认为:申请人针对未办理房产证的房产,制定了合理合法的计划,相关房产证正处于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使用的房屋、土地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已签署协议或作出的承诺的情形;申请人不存在将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房屋、土地租赁给他人的情形。
6.请申请人以列表方式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和整改情况,并补充说明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管最近36个月是否受到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12个月是否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管是否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就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申请人以列表方式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和整改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项目组公开网络检索查询结果,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
保荐机构已在《尽职调查报告》“第十节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之“三、诉讼和对外担保情况”之“(三)行政处罚情况”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补充说明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管最近36个月是否受到过证监会行政处罚
或最近12个月是否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管是否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反馈意见的回复出具日,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12个月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发行人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1、查阅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合规证明;2、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年度报告、审计报告,重点关注“营业外支出”科目;3、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全 国 法 院 被 执 行 人 信 息 查 询 系 统(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 、证 券 期 货 市 场 失 信 记 录 查 询 平 台(http://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监管措施与记录处分平台(http://www.szse.cn/disclosure/supervision/measure/index.html)、中国证监会官 网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 、中 国 证 监 会 陕 西 监 管 局(http://www.csrc.gov.cn/pub/beijing/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http://www.gsxt.gov.cn/),并取得公司出具的书面确认;
4、查阅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表。
5、查阅了公安机关出具的关于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截至本反馈意见的回复出具日,上市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况;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36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12个月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7.申请人披露,报告期内,申请人存在较频繁的关联交易。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对申请人关联交易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以及关联交易对申请人独立经营能力的影响等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如存在违
规决策、违规披露等情形的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应当核查整改情况并就上述
问题是否影响发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申请人关联交易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
(一)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货物、接受劳务等有关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0年1-3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接受劳务 36.30 207.98 619.87 612.8
西北院 采购商品 0.16 111.65 369.58 236.37
采购专利权 - - 90 -
接受劳务 2.92 81.68 0.84 0.05
西部超导 采购商品 107.16 241.25 - 159.69
采购设备 - - 84.48 -
西部宝德 接受劳务 1.06 2.67 65.06 8.15
采购商品 1.50 7.95 1.47 18.29
接受劳务 - 74.48 28.39 48.19
莱特信息 采购无形资产 - 3.89 - -
采购商品 90.67 624.22 480.2 1,215.89
西安赛特 采购商品 - - - 0.06
接受劳务 - - - 10.04
西安思捷 接受劳务 - 8.05 30.39 26.68
采购商品 - - 1.35 -
西安思迈 接受劳务 - 16.06 101.14 12.69
采购商品 42.53 112.31 60.3 -
西安思维 接受劳务 - - 3.7 2.56
采购商品 0.25 - 16.77 23.15
西安泰金 接受劳务 - 6.35 - 0.17
采购商品 - 58.89 553.19 -
西部新锆 接受劳务 - 32.34 36.45 1.57
采购商品 - - 0.06 1.22
西安凯立 采购商品 - 514.68 860.03 54.27
西安赛福斯 接受劳务 - - 63.85 -
广州赛隆 采购商品 - 5.94 - -
汉唐检测 采购商品 - 12 - -
接受劳务 311.82 1,651.84 - -
聚能装备 采购商品 - - 3.97 -
西安赛尔 采购商品 - - 10.67 -
合计 594.38 3,774.23 3,481.76 2,431.84
除西北院、莱特信息、西安凯立和汉唐检测之外,公司向其他关联方发生的采购金额较小。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如下:
1、公司向关联方西北院采购的主要原因
西北院是我国稀有金属领域的顶尖科研院所之一,拥有部分公司不具备的进口专业检测设备,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需要通过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原材料、中间品及产成品的化学成分和物理特性进行检测,因此公司部分检测项目需委托西北院进行检测。此外,公司在产品熔炼过程中需要用到中间合金添加剂,公司向西北院就近采购,便于及时供货。
2、公司向关联方莱特信息采购商品的主要原因
西安莱特是公司的合格供应商之一,公司打磨过程中需要的涂附磨具以及生产过程中需要的钛制品原材料按照市场价格,就近向莱特信息采购。
3、公司向关联方西安凯立采购商品的主要原因
西安凯立是公司的合格供应商之一,公司为了增强部分钛制品耐强酸强碱的特性,在初步熔炼的过程中需掺入钯粉等原材料,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就近向西安凯立采购。
4、公司向汉唐检测采购检测服务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生产的各类稀有金属材料在生产过程中或者产品出厂前需要进行各项性能参数和质量指标的检测。公司选择汉唐检测作为公司的检测服务机构,主要原因有三点:①汉唐检测系西北院整合旗下优质检测业务而设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是西北地区规模最大、检测实力最强的稀有金属检测机构之一;②汉唐检测与公司的主要子公司处于同一厂区或者位置临近,合作十分便利,能够节约物流交通成本;③公司是汉唐检测的第二大股东,持有其30%的股权,支持汉唐检测的业务发展能使公司间接受益。
(二)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有关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0年1-3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西北院 提供劳务 - 542.05 452.84 365.4
销售商品 164.72 737.2 592.36 650.8
西部超导 提供劳务 - 6.41 533.85 239.59
销售商品 59.15 244.13 125.86 119.17
西安思捷 销售商品 - - 0.05 3.31
西部宝德 销售商品 - 2.06 110.13 194.09
提供劳务 - 126.61 181.93 24.79
西安泰金 提供劳务 107.23 393.95 322.39 237.62
销售商品 57.69 1,482.64 1,011.64 2,237.57
西安赛隆 提供劳务 - 14 21.71 0.34
销售商品 - 53.88 207.77 5.29
西安赛特 提供劳务 - - 0.1 0.22
销售商品 78.79 - 2.77 106.21
西安赛福 销售商品 1.12 11.44 - -
斯 提供劳务 - - 7.05 14.62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0年1-3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西安凯立 提供劳务 - - 27.77 31.14
销售商品 - 1.27 - 11.5
西部新锆 提供劳务 0.12 1.07 49.21 11.63
销售商品 7.20 0.64 29.26 96.37
西安思迈 提供劳务 3.02 61.06 119.47 61.41
销售商品 - 248.71 125.41 -
西安思维 提供劳务 - - 1.94 2.17
九洲生物 提供劳务 - - 3.94 1.5
瑞鑫科 提供劳务 - - 10.44 4.69
销售商品 0.04 8.2 729.3 0.14
西安赛尔 提供劳务 81.75 252.28 240.4 216.37
销售商品 - 0.38 0.1 0.88
西安欧中 提供劳务 - - 4.3 15.96
销售商品 - 9.82 5.86 6.52
莱特信息 销售商品 - 2.63 - -
提供劳务 - - - 0.77
汉唐检测 提供劳务 18.70 108.78 - -
销售商品 1.00 61.58 - -
稀有金属 提供劳务 - 163.9 - -
研究院 销售商品 - 0.85 - -
聚能超导 销售商品 - - - 3.32
提供劳务 - - - 0.02
合计 580.52 4,535.54 4,917.85 4,663.41
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所形成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提供劳务、销售商品。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的主要原因:公司的理化中心是西北地区金属材料方面物理、化学性能检测手段最全的单位之一,能够承接绝大部分稀有金属检测业务类型,公司的部分下属子公司也拥有其细分领域先进的检测设备,因此西北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部分金属材料检测项目委托公司进行。2018 年,公司以理化中心的资产出资设立汉唐检测,因此后续年度该部分业务大幅减少。除了检测服务外,由于公司稀有金属材料的加工能力、加工水平、技术实力较强,西北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部分加工需求、技术服务需求也会委托给公司实施。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材料的主要原因:公司在稀有金属领域覆盖比较全面,生产设施较为完备,生产的钛材、金属复合材料等产品较为出色,公司关联方均从事与金属行业相关的研究和生产业务,或者处于公司的下游行业,导致关联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所需的生产原材料等会向公司采购。
二、申请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和信息披露的规范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发行人就2017年度关联交易事项于2017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经发行人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10月28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发行人就2018年度关联交易事项于2018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经发行人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10月27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发行人就201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经发行人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8月31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发行人就2020年度关联交易事项于2020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经发行人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的董事会上,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均出具书面意见对该等关联交易表示认可;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股东大会上,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发行人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行情,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行人关联交易表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关联决议决策制度的规定并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披露。
三、申请人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
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主要分为两大类,即商品采购及接受劳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商品大多是大宗金属材料,具有公开的市场价格,因此采用了市场化定价原则。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劳务,主要是向汉唐检测采购检测服务,由于汉唐检测属于独立的检测机构,其按照公开的检测项目收费标准向所有客户提供服务,因此关联采购的定价是公允的。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抽查了同类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就合同采购单价与发行人关联采购单价进行对比,未发现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关联采购价格公允。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主要分为两大类,即商品销售及提供劳务。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参考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价格制定;若涉及交易无非关联方交易情况,则参考同类交易市场价格制定;若不存在同类交易市场价格或同类交易市场价格无法获得,则参考对应交易品类公司毛利率制定价格。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抽查了同类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就合同销售单价与发行人关联销售单价进行对比,未发现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关联销售价格公允。
公司已经如实披露了报告期内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报告期内的其他客户和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对申请人独立经营能力的影响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3月,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和劳务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1.95%、2.57%、2.40%和2.09%,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劳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99%、2.86%、2.26%和1.88%,整体占比较低。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或销售劳务及商品等交易事项,均按照市场公允定价,且均在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授权的额度范围内,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经营能力构成影响。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管理层所认定的关联方清单,并根据上市规则的要求,评估管理层对关联方认定的程序及方法。
2、了解关联采购和销售的具体情况,重点了解关联采购和销售的合作方式和商业原因,核查发行人关联方采购和销售是否具备正常的商业理由。
3、对于关联客户和供应商,获取并查阅发行人与其签订的采购和销售合同、订单,查看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约定、交货方式、验收标准及方式、定价情况、结算周期等条款,检查合同条款与非关联方合同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或明显有失公平的合同条款。
4、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采购和销售情况统计表,对比关联采购和销售与第三方的采购内容、采购数量及采购单价等情况,并与市场价格进行对比,核查公司关联方采购价格的公允性。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认为:报告期内,申请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需求,具有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且已经履行了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独立经营能力构成影响。
8.申请人本次拟募集资金78,500万元用于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西部材料联合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项目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测算依据及过程,各项投资是否为资本性支出,是否以募集资金投入;(2)募投项目当前建设进展、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本次募集资金是否会用于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资金额;(3)本次募投产品与现有产品的联系与区别,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4)本次新增产能情况,结合在手订单及意向性订单说明新增产能是否能有效消化;(5)效益测算依据及过程是否谨慎合理。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一、项目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测算依据及过程,各项投资是否为资本性支出,是否以募集资金投入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8,500万元(含本数),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1 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 48,500 48,500
技术改造项目
2 西部材料联合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6,500 6,5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3,500 23,500
合计 78,500 78,500
本次3个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为7.85亿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合计 23,500 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29.94%,符合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的要求。
(二)“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具体情况
1、项目整体投资构成及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4.85亿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投资构成分为“设备投资”、“建筑工程”和“公辅工程”,均属于资本性支出,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构成 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 设备投资 35,800 35,800 是
2 建筑工程 11,530 11,530 是
3 公辅工程 1,170 1,170 是
合计 48,500 48,500
2、设备投资明细、测算的依据及过程
本项目设备投资金额为3.58亿元,各型设备的采购价格系公司设备采购部门与主要供应商询价或参考公开市场报价得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价 总价 产地
1 电弧炉VAR 1 2,200 2,200 进口
2 电弧炉VAR 1 1,200 1,200 国产
3 EB炉 1 4,750 4,750 国产
4 EB炉 1 17,000 17,000 进口
5 电极压机 1 3,000 3,000 国产
6 混料机 1 820 820 进口/国产
7 真空焊箱 1 440 440 国产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价 总价 产地
8 铣床 2 270 540 国产
9 锯床(立式) 2 90 180 国产
10 锯床(卧式) 2 70 140 国产
11 重型车床 2 180 360 国产
12 屑料回收线 1 450 450 国产
2 66
4 60
13 电弧炉坩埚 4 57 1,016 国产
4 54
4 50
14 砂光机 2 200 400 国产
15 高速冷轧管机 4 180 720 国产
16 2 240 480 国产
17 其他设备 2,104
合计 35,800
3、建筑工程、公辅工程投资明细、测算的依据及过程
建筑工程、公辅工程的投资金额分别为11,530万元和1,170万元,主要依据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颁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考(第三版)》、《建材工业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等政策、法规及本项目的建设需求和特点进行测算,并参考西安市工程造价信息及公司类似工程的实际造价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建筑工程投资概算
序号 2费用名称单价,元/m 数量, 2m 金额,万元
一、项目建设前期费用
1 市政设施配套费 100 18,720 187.2
2 劳保统筹基金(3.55%) 1,500 18,720 99.684
3 绿柏迁移费 / / 8
4 地面建筑、道路拆除和垃圾清运(含临建) / / 150
5 地面清表及自然地坪1.5米以下垃圾土 5 18,720 140.4
清运
6 配电室临建费 20
7 地质勘查 / / 30
8 文物勘察 / / 10
9 设计费 40 18,720 74.88
序号 费用名称 单价,元 2 数量, 2/mm 金额,万元
10 招标代理费 / / 20
11 审图费 / / 3
12 交易服务费 / / 3
13 桩基检测费 / / 10
14 文物发掘费 / / 100
15 主体施工监理费 / / 80
16 消防检测费 4 18,720 7.488
17 定线检测费 / / 5
18 室内空气检测费和竣工标牌费 / / 10
19 影像资料费 / / 5
小计 964
二、项目建安费用
20 桩基工程费 / / 700
21 黄土外购费 / / 130
22 主体工程费 3,500 18,720 6,552
23 内、网安装工程费 500 18,720 936
24 道路费用(厂门坡道) / / 40
25 厂房制冷、采暖费用(含所有设备和管 600 18,720 1,123.2
网)
26 室外循环水池 / / 450
27 其他建安费用 / / 635
小计 10,566
合计 11,530
公辅设施投资概算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一、电力
高压配电柜 KYN28型 12面 10 120
铜排 100*10 60米 0.1 6
高压电缆 3*300 1300米 0.09 117
高压电缆 3*95 1000米 0.06 60
高压柜搬迁 KYN28型 24面 0.5 12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直流屏柜搬迁 3 3
干式整流变 3150KVA 2台 30 60
干式整流变 5000KVA 1台 75 75
干式整流变 3000KVA 1台 40 40
干式动力变 2500KVA 1台 30 30
干式动力变 1600KVA 1台 25 25
动力变配套低压 400V 19面 13 247
柜
柴油发电机 200KW 1台 13 13
小计 808
二、循环水
冷水泵 扬程60m,流量800m3/h 4台 13 52
热水泵 扬程40m,流量800m3/h 4台 12.5 50
冷却塔 600m3/h 5台 20 100
水泵电控系统 软启动、柜体 1套 30 30
站内配套阀门、管 1套 20 20
件
运行监控系统 1套 10 10
小计 262
三、压缩空气
变频螺杆式空压 额定排气压力0.7MPa、排气量 2套 50 100
机 35m3/min
小计 100
合计 1,170
(三)“西部材料联合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具体情况
1、项目整体投资构成及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西部材料联合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6,500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主要包括4个实验室的设备购置、安装,以及实验室设备基础、公辅设施和实验室内装,均属于资本性支出。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构成 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是否属于资本性
金额 支出
传统产业领域升级(熔铸加工、
1 金属深加工及特种板材2个实验 3,690 3,690 是
室设备购置及安装)
新材料领域(环境安全材料及装
2 备、新能源材料2个实验室设备购 1,650 1,650 是
置及安装)
序号 投资构成 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是否属于资本性
金额 支出
3 设备基础、公辅设施、实验室内 1,160 1,160 是
装
合计 6,500 6,500
2、实验室设备投资明细、测算的依据及过程
4个实验室设备的设备购置费用合计5,340万元,采购价格系公司联合技术中心向设备供应商询价得来或者参考市场的公开报价信息,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总价(万元)
1 真空电子束焊机 1 550
2 真空凝壳炉 1 530
3 扫描电镜 1 450
4 型壳制备(射蜡机、脱蜡釜) 1 360
5 真空退火炉 1 360
6 真空电子束焊机 1 320
7 电弧炉(铸件配套) 1 310
8 电极压机25MN 1 300
9 坩埚 7 260
10 惯性摩擦焊机 1 250
11 燃料电池测试系统 1 180
12 电弧炉 1 160
13 气相色谱仪 1 120
14 其他实验室设备 - 1,190
- 合计 - 5,340
3、实验室设备基础、公辅设施和内装的投资明细、测算的依据及过程
实验室设备基础、公辅设施和内装总投资为1,160万元,采购价格及安装费用系公司联合技术中心向设备供应商询价得来或者参考市场的公开报价信息,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资金用途 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台) (万元) (万元)
凝壳炉 1 90
设备基础 电弧炉 1 90 280
电弧炉 1 60
电极压机 1 40
起重机 10T 2 40 80
起重机 1T 4 5 20
公辅设施 变电站 2500KVA 2间 80 160
变电站 1600KVA 1间 70 70
管道 冷却水塔 1 50 280
管网 厂内管道 / 80
资金用途 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台) (万元) (万元)
厂外管道 / 150
实验边台 50 0.8 40
中央实验台 15 0.8 12
中央试剂架 15 0.6 9
通风柜 10 1.5 15
双气瓶柜 15 0.3 4.5
试剂柜 15 0.4 6
实验室装饰, 高温矮台 15 0.4 6
共 21500m 通风系统 10套 0.8 8
通水系统 15套 1 15
专用电路系统 15套 1 15
实验气路系统 15套 0.8 12
恒温恒湿系统 5套 5 25
办公桌椅 30套 0.3 9
实验室装修 15间 5 75
废液处理系统 1套 18.5 18.5
合计 1,160万元
(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具体情况
公司拟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2.3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根据公司现有资金状况以及未来三年实际运营资金需求缺口测算。具体如下:
1、营业收入增长测算
最近三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增长率如下:
项目 2017 年 2018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万元) 155,908.98 172,015.96 200,610.26
增长率(%) 28.50 10.33 14.25
结合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平均值17.69% ,对未来三年营业收入情况预测如下:
项目 2020 年 2021年 2022 年
营业收入(万元) 236,104.90 277,879.73 327,045.92
增长率(%) 17.69 17.69 17.69
注:上述预测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三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流动资金需求测算的基本假设
假设公司经营性流动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应付账款、预收款项)与公司的销售收入呈一定比例,即经营性流动资产销售百分比和经营性流动负债销售百分比一定,且未来三年保持不变。
经营性流动资产=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销售收入增长率)×经营性流动资产销售百分比。
经营性流动负债=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销售收入增长率)×经营性流动负债销售百分比。
流动资金占用额=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
3、流动资金需求测算过程及结果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营业收入 200,610.26 -- 236,104.90 277,879.73 327,045.92
应收票据 17,083.64 8.52 20,106.31 23,663.78 27,850.69
应收账款 48,290.70 24.07 56,834.93 66,890.93 78,726.16
应收款项融资 5,811.29 2.90 6,839.50 8,049.64 9,473.89
预付款项 14,211.03 7.08 16,725.43 19,684.72 23,167.61
存货 132,108.97 65.85 155,483.45 182,993.66 215,371.34
经营性流动资产 217,505.63 108.42 255,989.62 301,282.72 354,589.68
应付账款 41,462.93 20.67 48,799.10 57,433.29 67,595.16
预收款项 13,268.72 6.61 15,616.40 18,379.46 21,631.40
经营性流动负债 54,731.65 27.28 64,415.50 75,812.75 89,226.56
流动资金占用额 162,773.98 81.14 191,574.12 225,469.97 265,363.13
流动资金缺口 102,589.15
根据上述测算,2020年至2022 年公司预计累计产生流动资金缺口10.26亿元。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补充流动资 2.35 亿元,未超过未来三年累计新增流动资金需求,具有合理性。
二、募投项目当前建设进展、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本次募集资金是否会用
于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资金额
(一)募投项目当前建设进展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日,“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已经开展了土地平整和废土清运工作,并已经对电极压机等设备的采购开展招投标工作。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日,“西部材料联合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已经完成了整体设计和前期准备工作,尚未正式开工建设。
(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
“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和“西部材料联合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均为2年,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进度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第一年 第二年 合计
1 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 30,000 18,500 48,500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 西部材料联合技术中心建 3,000 3,500 6,500
设项目
(三)本次募集资金是否会用于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资金额
2020年4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在该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对于本次募投项目无实质性投入。本次募集资金不包括董事会前投入资金,不会用于置换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三、本次募投产品与现有产品的联系与区别,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风险
(一)本次募投产品与现有产品的联系与区别
“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主要产品是各类型的钛材及钛合金材料,钛材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报告期内分别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48.52%、49.03%和49.87%。“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是对公司现有钛材业务的追加投入,主要对公司现有钛材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重点解决钛材生产中的熔炼、表面处理和管材轧制环节的设备及产能瓶颈,本次募投产品与现有产品完全一致,不涉及新增产品类型和业务模式转型的情形。
“西部材料联合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完善技术研发硬件条件的重要举措,该项不涉及具体的产品生产问题。
(二)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是对公司现有钛材业务的追加投入。西部钛业是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其拥有一支技术力量雄厚的研发团队,曾承担过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20余项,形成了一系列稀有金属加工生产的专有技术成果,累计申请相关专利100多项,经过多年的积累,西部钛业在航空、航天、海洋、兵器、化工及日用消费领域等各个下游领域积累了大量的客户和应用案例,具备实施该项目的技术、人才和客户基础,该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西部材料联合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完善技术研发硬件条件的重要举措。公司一直重视技术研发工作,先后承担国家、部委高新技术研发和重点产业化项目100余项,拥有了一支稳定的研发技术队伍,中级以上职称专职技术人员超过200人,在稀有金属熔炼、难熔金属粉末烧结、稀有金属塑性加工、稀有金属复合板制备、金属过滤材料及制品、稀有金属化工装备制备等领域和方向,已开展了长期的研发及产业化技术开发工作,具有丰富的研发经验。因此,公司具备实施该项目的技术、人才、经验基础,该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四、本次新增产能情况,结合在手订单及意向性订单说明新增产能是否能有效
消化
“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产品为2,000吨EB板坯,以及3,100吨钛材。2,000吨EB板坯属于中间原材料,全部用于替代现有生产线的外购板坯或者外协熔炼服务,公司的现有业务已经完全能够消化其新增产能。
钛材新增总产能为3,100吨,具体产品包括化工用宽厚板、化工及消费品用钛管材、兵器用低成本钛合金板材、航空用高性能钛合金板材,项目建设期 2年,达产期3年,达产第一年产能利用率为40%,第二年为70%,第三年为100%。按照目前的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到账进度,预计募投项目满产年度为2025年。2025年公司完全消化3,100吨新增钛材产能可行性较高,具体分析如下:
(一)钛材行业整体情况及产能消化的可行性
2015年至今,钛材行业景气度不断上升,行业销量从2015年的3.7万吨上升至2018年的5.7万吨,年复合增长率为15.5%。中信证券研究所预计,受益于下游领域钛材用量稳定增长,预计2019-2021年我国钛材消费量年复合增长率为10.4%,预计到2025年我国钛材用量将超过11万吨,规模达到2018年的2倍。
2019年,西部钛业的钛板、钛管的销量为3,892.56吨,鉴于西部钛业是国内排名前三的钛材龙头企业,竞争力较强,并且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西部钛业在生产成本和产品性能上的优势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因此,只要未来五年西部钛业的年销售增速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达到11%,则2025年西部钛业的钛板、钛管的销量为7,280.70吨,较2019年增加3,388.14吨,能够完全消化本次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
(二)各细分领域的市场情况
西部钛业的钛材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海洋、兵器、化工及日用消费领域,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在各个下游领域积累了大量的客户和应用案例,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客户基础。
1、化工领域
化工用钛主要集中在两盐一碱、甲酸、醋酸、蛋氨酸及 PTA 行业,化工用钛的需求增长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随着环保要求的提升,环保装备用钛量快速增长。二是随着化工产品生产工艺技术更新,化工设备更换的需求比较旺盛。三是随着钛材生产成本的降低,钛材成为最佳的替代材料。2019 年化工用钛销量大约25,000吨左右,西部钛业市场份额约占10%,主要以高端化工装备市场为主。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西部钛业形成较强的残钛回收能力以及短流程生产工艺,生产成本明显下降,在化工领域的竞争力明显上升,预计市场占有率可以进一步提升。由于化工市场巨大,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只要有少量提升,均能大幅解决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问题。
2、航空、航天领域
西部钛业参与了几乎全部军工重点项目及型号的研制,并成为合格供应商,随着这些型号的批量投产,会带来航空航天用钛井喷式的增长,将成为西部钛业在航空航天领域的主要收益来源。2020 年以来,西部钛业承接的军工订单大幅增长,产品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从现有的订单情况看,即使募投项目达产,公司航空薄板产能仍处于紧张状态。
3、兵器领域
在兵器领域,快速反应部队和空降部队对于装备减重和轻量化改造的需求十分迫切,钛材在突击车、战车、坦克、枪炮减重和轻量化改造的应用有望在未来几年内爆发,成为行业新的增长点。兵器轻量化改造用钛对成本十分敏感,如果能够实现成本的大幅下降,将能激发海量需求。西部钛业过去几年一直与军方紧密配合,联合研发了多个牌号的兵器用钛合金,技术储备和市场开发走在了行业的前列。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兵器用钛材的低成本生产优势更加明显,为公司打开兵器市场奠定基础。
4、钛制日用消费品领域
随着生产成本的下降以及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作为“太空金属”的钛走入了千家万户。相比不锈钢和铝制日用消费品,钛制消费品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抑菌性、无重金属元素、重量轻、强度高、耐腐蚀等优点,钛制保温杯、钛制炊具、钛制餐具、钛制茶具等钛制日用消费品逐步普及。过去几年,公司在钛消费品领域进行了全流程布局。在技术方面,西部钛业已经完成钛制消费品所需加工技术的储备,并与多家钛制消费品厂商达成合作。在品牌和渠道方面,控股子公司庄信公司重点打造“庄信钛品”品牌,完成了天猫、京东、苏宁等线上旗舰店的建设,并与苏宁、国美等达成线下渠道销售的合作,钛制消费品的销售量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庄信公司自主设计的“红人杯”,以其靓丽的外形以及“网红带货”的销售模式,获得了广大女性客户的认可,成为公司网红爆款产品。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钛消费品的生产成本显著下降,将加大地加快钛制消费品的普及。
钛制消费品的市场一旦打开,其钛材用量巨大。以钛制保温杯为例,目前我国已经是不锈钢保温杯生产大国,每天生产约500万只,若产量中有5%使用钛材,则每天需要钛材约5吨,每年消耗量超过1,800吨。
(三)公司在手订单情况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钛材业务的在手订单约为4.85亿元,占2019年公司钛材业务收入的 55.46%。公司钛材业务在手订单饱满,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及未来产能消化奠定了基础。
五、效益测算依据及过程是否谨慎合理
(一)募投项目效益情况
“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每年新增销售收入约5.50亿元,年新增净利润约5,753万元-6,070万元,项目的回收期为7.84年(含建设期),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1.33%。
(二)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依据及过程
1、募投项目效益的测算过程及结果
“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期2年,达产期3年,达产第一年(T+3)产能利用率为40%,第二年(T+4)为70%,第三年(T+5)为100%,项目效益测算的过程及结果如下:
年份 T+3 T+4 T+5 T+6 T+7 T+8 T+9 T+10
营业收入 22,010.62 38,518.58 55,026.55 55,026.55 55,026.55 55,026.55 55,026.55 55,026.55
营业成本 20,774.31 33,579.71 46,144.33 46,147.11 46,150.03 46,153.09 46,156.31 46,190.30
税金及附加 145.68 151.11 167.93 277.80 402.84 402.84 402.84 402.84
销售费用 218.77 335.36 499.42 499.42 499.42 499.42 499.42 499.42
管理费用 522.10 826.10 1,073.45 1,091.85 1,110.24 1,128.63 1,147.02 1,165.42
利润总额 349.76 3,626.31 7,141.42 7,010.38 6,864.02 6,842.57 6,820.95 6,768.57
所得税 52.46 543.95 1,071.21 1,051.56 1,029.60 1,026.38 1,023.14 1,015.29
净利润 297.29 3,082.36 6,070.20 5,958.82 5,834.42 5,816.18 5,797.81 5,753.29
2、营业收入的测算依据
“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项目建设期2年,达产期3年,达产第一年(T+3)产能利用率为40%,第二年(T+4)为70%,第三年(T+5)为100%。满产年份的收入测算如下:
产品类型 细分产品 销售收入(万元) 测算依据
民品钛材 化工用宽厚板、化工及 29,539.82
消费品用钛管材 销售收入=预测销量*产品单价,
兵器用低成本钛合金 产品单价参考公司2019年相关产
军品钛材 板材、航空用高性能钛 22,831.86 品实际销售价格区间的基础上,
合金板材 再综合考虑募投项目产品未来的
档次、性能等确定
EB板坯 - 26,54.87
合计 55,026.55
3、营业成本的测算方法及依据
(1)原材料
原材料主要为海绵钛,根据产品性能的需要,本项目需要采购2种类型的海绵钛,测算的采购价格分别为8万元/吨、6万元/吨,该价格参考了可研报告编制时的市场价格,从目前最新采购价格看,该价格属于保守的假设。
本项目建成之后,公司具备残钛回收能力,因此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钛将作为原材料回收利用,用于生产化工用宽厚板材、兵器用低成本钛合金板。
(2)加工费
加工费分为外协加工费以及与现有生产线共同分摊的加工费两类。外协加工分参考外协供应商的报价,按照加工数量乘以加工单价测算。与现有生产线共同分摊的加工费按照销量进行分摊。
(3)动力费
动力费主要为电费,按照每吨熔炼所需消耗的电力成本乘以实际产量得出。
(4)折旧费
折旧费主要是厂房和设备的折旧,厂房的折旧年限为40年,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为15年,与公司现有会计政策一致。
(5)人工费
本项目需要新增一线操作工人92名,参考西部钛业2019年一线工人的工资水平,假设每人年均成本为10万元左右。
4、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的测算方法及依据
由于本项目属于技改项目,将与公司现有的业务共同分享销售资源和管理资源,因此本项目的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的测算考虑了西部钛业未来十年收入及项目总收入需要投入的费用总额,再按照项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分摊应由项目承担的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
5、各项税率的测算依据
本项目各项税率参考目前的实际税率,假设如下:增值税率为13%,城乡维护建设税为增值税的7%,教育费附加为增值税的3 %,所得税率为15 %。
综上所述,公司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过程具有合理的依据,测算的效益是谨慎合理的。
(三)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及合理性
本次募投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1.33%,与稀有金属材料加工制造的同行业类似募投项目水平相比,本次募投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水平较为谨慎合理,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项目内容 财务内部收益率
(税后)
000657 中钨高新 2,000吨/年高端硬质合金棒型材生产线技 16.21%
术改造项目
002378 章源钨业 年产400/吨硬质合金钻具(毛坯)项目 20.76%
603799 华友钴业 年产5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用三元前驱 17.50%
体材料项目
平均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 18.16%
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 11.33%
综上,在效益测算过程中,发行人根据下游市场需求,产品价格水平等因素预计项目收入,产品成本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历史水平和行业情况,期间费用测算充分考虑了公司历史费用水平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类似募投项目相比,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谨慎合理。因此,公司项目收益测算方法、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谨慎合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执行了下列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及测算工作底稿,核查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明细构成及效益测算的谨慎性;
2、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当前进展,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3、查阅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访谈,了解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公司现有业务的联系与区别;
4、查阅发行人在手订单及近年来的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
5、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公司资料并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访谈,了解钛材行业现状及未来趋势,募投产品的订单情况,公司产能消化措施。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和投资金额安排合理,募集资金规模合理,拟投入的募集资金用于资本性支出的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发行人对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和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制定了合理计划,本次募集资金不会用于置换董事会前投入。
3、本次募投项目前景良好,公司具备实施募投项目的人才、技术和客户基础,本次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预计能够有效消化。
4、本次募投项目各项财务测算参考了公司的历史财务数据和实际经营情况,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结果与同类可比公司相比是谨慎合理的。
9.申请人前次募集资金净额91,831.16万元,其中自主化核电站堆芯关键材料国产化项目和能源环保用高性能金属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金额差异甚大,变更用于永久补流资金合计51,093.46万元,占比55.64%。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前次募投建设项目均未按承诺实施的原因及合理性,过半募
集资金变更用于永久补流是否谨慎合理,相关决策程序是否合规,结合本次与
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本次募投产品具体应用行业发展情况分析说明本
次募投项目是否亦存在变更风险。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一、补充说明前次募投建设项目均未按承诺实施的原因及合理性
1、“自主化核电站堆芯关键材料国产化项目”未按承诺实施的原因
“自主化核电站堆芯关键材料国产化项目”原计划投资3.5亿元,由于行业政策、市场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公司对项目的投资金额调减至 1.38 亿元。该项目的投资金额变动的原因如下:本项目目的是实现自主化核电堆芯关键材料国产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核电市场整体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特别是受日本福岛核事故的影响,世界各国放缓了核电站的建设节奏。我国也一度暂停了新增核电项目审批,从2016年至2019年4月,中国核电经历了一次为期三年的“空窗期”,没有一个新项目获得核准,主要是对在运核电项目进行安全检查以及发展具有更高经济性及安全性的第三代核电技术。另外,我国从美国引进的第三代核电项目建设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能按照原计划交付。2019年4月,国内新增核电项目重启,后续项目批复的进度预计会是一个逐渐放开的过程。基于以上形势变化,公司不断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和市场走势,为有效控制市场风险,做好短期与中长期市场需求节奏的平衡,经过反复论证,通过总投资压缩、设备采购优化降本等方式对项目总投资进行了调整。
2、“能源环保用高性能金属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未按承诺实施的原因
“能源环保用高性能金属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2.8亿元,主要产品用于核电汽轮机组冷凝器,以及火电厂环保脱硫烟囱内衬。2016 年以来,外部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在核电方面,2016年至2019年核电行业经历了新建项目三年零审批的“空窗期”,导致未来市场需求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火电方面,一是火电新开工项目数量大幅减少,停建缓建项目较多,而正在运行的火电机组利用小时数下降导致效益降低,业主对现有电站烟囱进行脱硫改造意愿下降;二是市场竞争激烈,导致火电市场毛利大幅降低,因此公司拟降低在该市场的市场份额。另外项目原计划新增产能 22,000 吨,由于上述市场需求变化,故天力公司在现有 15,000 吨产能基础上,通过合理安排生产,并针对现有生产线薄弱环节,通过增加 5 台全自动表面处理设备、实时焊缝成像系统、20台检测设备等仪器设备,有效突破现有生产瓶颈,大幅提升产品综合性能和可靠性,已基本满足目前市场需求。综上所述,层状金属复合材料的市场前景已无法达到2015年募投项目规划决策时所做的预测且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若继续扩产增能,势必带来较大风险。为了控制投资风险,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及客观实际情况,公司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经反复慎重研究,决定不再实施能源环保用高性能金属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剩余部分,并将该项目剩余 2.75 亿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上述项目变更的合理性
综上所述,由于下游核电行业、火电行业在政策层面和市场需求层面发生了重大变化,如果按原计划进行投资,公司将面临着较高的投资风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调减或者整体变更,能够有效避免投资风险,是基于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所做出的的合理选择。
二、过半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永久补流是否谨慎合理,相关决策程序是否合规
1、过半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永久补流是否谨慎合理
2018 年 5 月,公司变更了“能源环保用高性能金属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10月,公司调整了“自主化核电站堆芯关键材料国产化项目”,调整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两次募投项目变更用于永久补流资金合计 51,093.46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55.64%。
2017年-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5.59亿元、17.20亿元和20.06亿元,由于稀有金属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导致公司的资金需求大幅增加,如果通过银行借款补充营运资金需求,将会增加公司财务负担,减少净利润,而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则能够有效节约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公司将过半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永久补流是谨慎合理的。
2、相关决策程序是否合规
“能源环保用高性能金属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变更程序:公司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18年5月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自主化核电站堆芯关键材料国产化项目”的变更程序: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19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综上所述,“能源环保用高性能金属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和“自主化核电站堆芯关键材料国产化项目”的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过程是合规的。
三、结合本次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本次募投产品具体应用行业发展
情况分析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亦存在变更风险。
1、本次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公司拥有钛及钛合金加工材、层状金属复合材料、稀贵金属材料、金属纤维及制品、稀有金属装备、钨钼材料及制品六大业务板块,各业务板块有不同的子公司独立经营。
本次募投项目“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属于钛及钛合金加工材业务,由子公司西部钛业实施,主要产品为钛板、钛管,下游应用领域为航空、航天、海洋、兵器、化工及日用消费领域。
前次募投项目“自主化核电站堆芯关键材料国产化项目”属于稀贵金属材料业务,由子公司西诺公司实施,主要产品为核电控制棒及其组件,下游应用领域为民用核电站。
前次募投项目“能源环保用高性能金属复合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属于层状金属复合材料业务,由子公司天力公司实施,主要产品为各类层状金属复合板,下游应用领域为核电站、火电站。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分别属于不同的业务板块,由不同的子公司实施,拥有不同的产品类型和下游客户,相互间存在明显差异。
2、本次募投产品具体应用行业发展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主要产品为钛板、钛管,具体包括化工用宽厚板、化工及消费品用钛管材、兵器用低成本钛合金板材、航空用高性能钛合金板材等,具体应用于航空、航天、海洋、兵器、化工及日用消费领域。关于下游应用行业的发展情况详见问题8之“四、本次新增产能情况,结合在手订单及意向性订单说明新增产能是否能有效消化”之“(二)各细分领域的市场情况”。
3、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是否亦存在变更风险
前次募投项目变更较大,主要因为下游核电行业、火电行业在政策层面或者市场需求层面发生了重大变化。由于本次的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属于不同的产品,拥有不同的行业情况和下游客户,因此导致前次募投项目变更的相关风险不会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
本次募投项目属于技改项目,主要用于解决公司目前生产环节中的多个瓶颈,属于公司的痛点和刚需,并且该项目具体应用于航空、航天、海洋、兵器、化工及日用消费领域,未来前景较好,截至目前不存在可能导致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的风险。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执行了下列核查程序:
1、查阅了前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查阅了前次募投项目变更的董事会、股东会决策资料,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的专业意见。
3、访谈了公司高管人员,了解前次募集资金变更的行业背景、具体原因,前次募投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本次募投项目的行业前景,本次募投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等内容。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公司根据下游行业政策及需求变化所做出的合理调整,能够帮助公司规避投资风险,节约财务费用。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变更过程合法合规。
3、本次的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具体产品不同,拥有不同的行业情况和下游客户,导致前次募投项目变更的相关风险不会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具体应用于航空、航天、海洋、兵器、化工及日用消费领域,未来前景较好,截至目前不存在可能导致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的风险。
10.最近三年申请人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 7,971.47 万元 、8,395.76万元 和 9,480.46 万 元 , 资 本 化 比 例 分 别 为51.31%、31.83%和26.82%。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研发投入资本化的具体政策、依据,开题论证与项目结题论证阶段是否具备明确的资本化依据,结合行业特点、公司定位、同行可比公司分析说明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比例水平及变动是否谨慎合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报告期内资本化项目具体情况。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研发投入资本化的具体政策、依据,开题论证与项目结
题论证阶段是否具备明确的资本化依据
(一)公司关于研发投入资本化的具体政策
发行人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即研发费用资本化,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的会计政策保持一致。
(二)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的具体依据序号 条件 公司判断依据 是否满足
公司以目前阶段和成果为基础,对研发
项目的产品功能和性能参数指标可实现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 性等研发关键要素果进行评审,证明开
1 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 发所需的技术条件等已具备,不存在技 是
行性 术上的障碍或其他不确定性。同时公司
准备对研发项目过程产生的不涉及国家
秘密的相关技术申请专利保护,确认完
成该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公司的研发项目目标为面向市场,以实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 现经济利益为目标,与主营业务及产品
2 或出售的意图 高度相关,项目具有合理的预期投资收 是
益,公司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
出售的意图。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 公司结合项目下游需求市场的整体发展
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 趋势等情况、下游市场对产品或技术的
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 需求情况、公司研发项目的产品或技术
3 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的竞争实力、公司的竞争地位等因素进 是
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 行综合评估,确认研发项目的无形资产
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
在市场,具有明确的经济利益流入方式。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 公司具有突出的研发技术实力对研发项
4 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 目进行技术。截止2019年末公司拥有研 是
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 发人员193名,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
序号 条件 公司判断依据 是否满足
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13.52%。公司承担了国家、省、市级高
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化项目300余项,获
得多项国家科技经费支持。公司通过自
有资金、银行贷款、政府补助等方式为
公司研发项目提供财务或其他资源进行
支持。公司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
其他资源支持完成该项目的成功开发。
公司设立较为完善的研发内部控制制
度,对于研究开发的支出进行单独核算,
确保各项目的研发费用能够可靠计量。
研发项目单独立项,并在财务软件中单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 独编制项目编码,单独核算,归集项目
5 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研发经费支出。公司将研发过程中产生 是
的“料、工、费”在实际发生时,按各
个项目实际投入,分别计入在各个研发
项目中,项目结束时,由研发项目负责
人以及财务部相关负责人复核研发经费
归集的完整性以及准确性。
(三)开题论证与项目结题论证阶段是否具备明确的资本化依据
1、公司目前内部技术开发的程序如下:
(1)立项:公司根据市场需要,组织行业专家、核心技术人员、市场营销人员对研发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市场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目前具备的技术、人力和设备基础等重点问题进行论证,并形成《研发课题开题论证报告》。公司技术中心负责组织对开题论证报告中技术方案预期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研发经费等内容进行论证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由总经理批准立项。
(2)项目运行:技术研发项目由课题组或项目组负责研究和试验工作,在整个研发过程中,课题组或项目组建立《研发课题记录本》,以日记的形式对每日的工作内容、参与人员、取得成果进行记录。公司技术中心负责对研发项目进行监管。在开发过程中,根据研发的进展情况,形成《研发项目阶段性总结》。
(3)验收:完成研发工作后即项目结题阶段,对取得的技术成果、对应产品的销售订单或意向订单、已申请的专利情况、已发表的论文数量、研究经费使用明细等重要内容进行总结,形成《研发课题结题论证报告》。课题组负责将结题论证报告等文件交由技术中心审核后,交档案室归档。技术中心参与技术指标、产品性能等项目的验收工作。
2、开题论证与项目结题论证阶段项目资本化的依据
公司内部技术开发项目,主要包括调研、立项、预研、开发、试制、中试、小批验证几个环节。调研、立项、预研环节为研究阶段,开发、试制、中试、小批验证为开发阶段。
(1)项目开题论证阶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研发课题开题论证报告里明确,该课题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并具有完成该研发项目意图。项目或课题完成调研、立项、预研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项目在研究阶段的工作已完成,且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即预计该项目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满足符合市场需求已明确、技术方案已确定和验证、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等条件,经公司开发阶段评审后进入开发阶段,开发阶段发生的支出才能开始资本化。具体流程如下:
①研发项目完成研究阶段后,项目或课题负责人需对项目开发周期、预计后续投入资源、预计收益、产品功能和性能参数指标可实现性等研发关键要素进行充分论证;
②经论证具备可行性后,项目或课题负责人将相关材料汇总至提案申报表并逐级履行审批程序,经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提交公司技术中心;
③公司技术中心将对提交申报资料进行评审、论证,认为完成该研发课题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并具有完成该研发项目意图,项目进入开发阶段。
(2)项目结题论证阶段
待研发项目开发阶段结束后,项目或课题负责人将预期目标完成情况、实际研发成果、对应产品的销售订单或意向订单、已申请的专利情况、已发表的论文数量、研究经费使用明细等重要内容进行总结,形成《研发课题结题论证报告》,并交由技术中心审核后归档。
在研发课题论证报告中,需要再次核对该项目资本化节点是否符合公司研发项目资本化要求,资本化节点是否准确。具体流程:
①核对公司开发阶段的研发项目是否已经公司内部领导逐步审批,并经技术中心进行充分论证;
②确认该研发项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相关的对应产品的销售订单或意向订单是否已签订;
③研发支出是否按照项目进行核算,单独设立总账、明细账,研发项目负责人以及财务部相关负责人复核研发经费归集的完整性以及准确性。
二、结合行业特点、公司定位、同行可比公司分析说明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比
例水平及变动是否谨慎合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一)行业特点
按照中国证监会2012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西部材料所处的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2)中的稀有金属材料加工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为“C3240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稀有金属具有许多独特而宝贵的性能,稀有金属及其合金是现代工程技术中的关键材料和支撑材料之一,它以其独特的性质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稀有金属材料制造行业是技术密集型产业,产品技术含量高,生产工艺复杂。同时,稀有金属材料的工艺不断创新升级,为谋求市场竞争优势,需要企业能够快速地实现产品技术、工艺技术、材料、设备上的创新和整合,这就要求企业在多领域、多学科专业知识技术上有深厚积淀,新进企业很难在短期内实现技术积累。公司主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稀有金属包括钛、锆、铪、钨、钼、钽、铌、金、银、铂等。
(二)公司定位
公司作为新材料行业的领军企业,主要从事稀有金属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和市场开拓,已发展成为规模较大、品种齐全的稀有金属材料深加工生产基地,拥有钛及钛合金加工材、层状金属复合材料、稀贵金属材料、金属纤维及制品、稀有金属装备、钨钼材料及制品、钛材高端日用消费品及精密加工制品等八大业务板块,产品主要应用于军工、核电、环保、海洋工程、石化、电力等行业和众多国家大型项目。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科技创新能力的建设和提升,瞄准国家重大工程和国内外高端市场需求,持续完善创新体系和创新机制,在各业务领域都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公司承担了国家、省、市级高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化项目300余项,获得多项国家科技经费支持;取得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等多个技术平台;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授权专利300多项,制定国家及行业标准100多项;获国家、省部级各类奖励70 余项。公司实施创新驱动,新产品开发取得重大进展,核电用控制棒、化工锆板、钛合金中厚板、大口径薄壁管、金属过滤材料等系列产品保持较高的市场份额。
公司针对市场潜在需求,并结合研发基础和特色,不断拓展和探索新的领域和方向,自主开发了多项专有技术,在金属熔铸加工、特种金属板材加工、金属热轧管材、金属功能材料、金属异形构件、新能源材料、化工新材料及装备等领域和方向已开展了长期的研发工作,具备一定的技术积累。
公司已拥有一支190余人的研发人员队伍,主要从事稀有金属材料、耐蚀合金材料等设计、开发及加工,涉及的领域包括航空、海洋、环保、运动、健康、化工、冶金等。公司围绕金属熔铸加工、特种金属板材加工、金属热轧管材、金属功能材料、金属异形构件、新能源材料、化工新材料及装备等新方向组建了专业化的研发团队。公司研发团队拥有丰富的研发经验,理论基础扎实、行业经验丰富。同时,公司积极寻求外部合作,与国内外一些知名大学建立了长期的合作研究及研究生培养关系,研发中心的扩建将进一步推动产、学、研联合机制的发展。
(三)同行业可比公司分析说明
单位:万元
公司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宝钛股份 研发投入金额 9,297.06 10,068.97 8,689.76
章源钨业 9,918.99 9,839.55 9,347.90
公司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云南锗业 3,560.03 2,514.68 1,683.24
本公司 9,480.46 8,395.76 7,971.47
宝钛股份 - - -
章源钨业 研发投入资本化 1,354.44 1,401.28 2,056.00
云南锗业 金额 2,271.67 892.93 488.87
本公司 2,542.28 2,672.18 4,090.30
宝钛股份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章源钨业 占研发投入的比 13.15% 14.24% 21.99%
云南锗业 例 63.81% 35.51% 29.04%
本公司 26.82% 31.83% 51.31%
公司是我国稀有金属新材料行业的领先者,是由重点科研院所转制设立并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依托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在相关领域50多年雄厚的科研实力,旨在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公司成立二十年来,形成了钛及钛合金加工材产业、层状金属复合材料产业、稀贵金属材料产业、金属纤维及制品产业、稀有金属装备制造产业、钨钼材料及制品产业、钛材高端日用消费品及精密加工制造产业等八大业务领域,涉及范围较广,均积累了一定的研发成果,取得了多项技术专利,通过多项技术体系认证,为国家重点项目提供了性能稳定、质量可靠的产品和部件,因此,公司研发投入一直占比较高。资本化的比例和同行可比公司相比,2018年和2019年在同行可比公司中处于中等水平,2017 年高于同行可比公司。公司近三年资本化占研发投入比例逐年下降主要是:①由于公司研发项目阶段性不同,随着公司的发展,技术储备越来越强,研发能力不断提高,承担的国家课题及基于生产一线产生的研发项目越来越多,部分项目研发周期较长,近两年公司部分研发项目尚处于研究阶段;②公司结合对过往研发项目的经验,在研发项目进入开发阶段后,更细化和具体的运用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满足资本化的五个条件,在证明拟完成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市场时采用更直接更具体的证据,以此来更谨慎地反映研发活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在细化具体的适用标准后,公司资本化占比在报告期内逐年下降。三、报告期内资本化项目具体情况
2017年度-2019年度研发支出资本化明细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对应专利 专利号 研究内容及(预 截至2019年 完成时间/预 资本化起始 资本化起始时点 资本化金额 资本化金额 资本化金额 累计资本化金额
计)研究成果 末进度 计完成时间 时点 确认依据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核燃料烧结舟 “研究阶段转开
皿用高温钼镧一种稀土钼合金混201811420779.7 取得1项专利 已完成 2018年12月 2018-4-13 发阶段”评审报 1,385,764.45 1,385,764.45
合金批量化制合粉末的制备方法 告
备技术研究
钛合金反渗透一种小型模块化反 发表2篇论文; “研究阶段转开
淡化设备技术渗透装置 201720068577.5 取得专利1项; 已完成 2018年12月 2017-6-1 发阶段”评审报 1,087,703.87 1,087,703.87
研究 两项制作规程 告
核反应堆用铪一种堆内中子吸收ZL201711315485. “研究阶段转开
管材新工艺的组件用铪管材的制3 取得专利1项 已完成 2017年12月 2017-1-1 发阶段”评审报 5,768,975.06 5,768,975.06
开发 备方法 告
第三代核电反一种管材拉拔润滑ZL201711178584. “研究阶段转开
应堆用不锈钢装置及管材拉拔加1 取得专利1项 已完成 2017年12月 2017-1-1 发阶段”评审报 4,585,338.57 4,585,338.57
材料开发 工方法 告
铂钴永磁合金一 种 等 原 子 比 的 “研究阶段转开
新工艺的开发 PtCo 合金金相组织201711242353.2 取得专利1项 已完成 2017年12月 2017-5-1 发阶段”评审报 1,740,954.95 1,740,954.95
的观察方法 告
相关组件用不一种高力学性能奥 “研究阶段转开
锈钢镍基高温氏体不锈钢不锈钢ZL201811511014. 取得专利1项 已完成 2018年12月 2018-6-1 发阶段”评审报 2,147,474.04 2,147,474.04
合金批量化制弹簧丝材的制备方4 告
备技术开发 法
航空航天导电一种金银铜合金铸ZL201811510982. 取得专利1项 已完成 2018年12月 2018-5-1 “研究阶段转开 3,681,253.80 3,681,253.80
装置用金银铜锭的制备方法 3 发阶段”评审报
1-1-57
项目名称 对应专利 专利号 研究内容及(预 截至2019年 完成时间/预 资本化起始 资本化起始时点 资本化金额 资本化金额 资本化金额 累计资本化金额
计)研究成果 末进度 计完成时间 时点 确认依据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合金材料的开 告
发
核用H型材产业一种铪腐蚀板型检 “研究阶段转开
化技术开发 测样及其制备方法 201911209130.5 取得专利1项 已完成 2019年12月 2019-9-1 发阶段”评审报 3,302,101.66 3,302,101.66
告
高温超导阻隔 “研究阶段转开
层用银及银合一种纯银管材内表201911245771.6) 取得专利1项 已完成 2019年12月 2019-3-1 发阶段”评审报 3,680,400.50 3,680,400.50
金管材制备技面加工装置及方法 告
术开发
金属纤维纱线一种用于金属纤维 发表一篇覆膜 “研究阶段转开
及制品 束上浆的装置 201721036254.4 文章;取得一项 已完成 2017年12月 2016-4-1 发阶段”评审报 4,403,550.42 4,403,550.42
专利 告
高品质超细不一种高目数单层金 修订工艺规程 “研究阶段转开
锈钢纤维开发 属网滤芯的焊接方CN108015392A 和企业标准 已完成 2017年12月 2016-4-1 发阶段”评审报 4,418,106.97 4,418,106.97
法 告
高温含尘烟气高温气体除尘用高 “研究阶段转开
高效过滤净化精度金属纤维毡的CN110787534A 取得专利1项 已完成 2018年12月 2017-4-1 发阶段”评审报 8,608,367.91 8,608,367.91
系统绿色化制制备方法 告
备关键技术
金属纤维毡生高温气体除尘用高 文章两篇,专利 “研究阶段转开
产工艺改进 精度金属纤维毡的CN110787534A 1项 已完成 2019年12月 2019-7-1 发阶段”评审报 1,991,793.09 1,991,793.09
制备方法 告
金属滤袋除尘一种金属纤维毡滤201921935881.0 发表一篇中文 已完成 2019年12月 2019-7-1 “研究阶段转开 1,298,934.93 1,298,934.93
系统模拟实验袋对接结构 核心期刊 发阶段”评审报
1-1-58
项目名称 对应专利 专利号 研究内容及(预 截至2019年 完成时间/预 资本化起始 资本化起始时点 资本化金额 资本化金额 资本化金额 累计资本化金额
计)研究成果 末进度 计完成时间 时点 确认依据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及设计 告
一种TC4钛合金宽
深空站用钛合幅中厚板材的轧制ZL201310153852. 样品实物,制定 “研究阶段转开
金宽幅板材 方法、一种TC4钛X 工艺文件1项, 已完成 2017年12月 2016-6-1 发阶段”评审报 2,687,855.52 2,687,855.52
合金宽幅厚板的轧 取得专利2项 告
制方法
Gr.1超薄壁管研 工艺规程1项、 “研究阶段转开
制及扩大试制注 注1 内控标准1项 已完成 2017年12月 2017-8-1 发阶段”评审报 4,153,991.44 4,153,991.44
告
1.采用高比例钛残
料制备大规格 TC4
钛合金锻件组钛合金铸锭的方法。ZL201310153033. 新产品试制总 “研究阶段转开
织演变研究 2.一种 TC4 钛合金5 结报告、科研样 已完成 2019年12月 2018-8-1 发阶段”评审报 9,019,761.87 9,019,761.87
细等轴组织大规格 品、专利2项 告
棒材短流程制备方
法。
热处理制度与一种大规格薄复层 “研究阶段转开
金属复合板残镍基合金/管线钢复ZL201710453074. 取得1项专利 已完成 2017年12月 2017-8- 1 发阶段”评审报 4,979,107.65 4,979,107.65
余应力关系研合板的制备方法 4 告
究
奥氏体不锈钢数字射线直接成像ZL201710263727. “研究阶段转开
正火工艺优化 的复合材料界面形2 取得1项专利 已完成 2017年12月 2017-8- 1 发阶段”评审报 3,789,543.74 3,789,543.74
貌检测系统及方法 告
1-1-59
项目名称 对应专利 专利号 研究内容及(预 截至2019年 完成时间/预 资本化起始 资本化起始时点 资本化金额 资本化金额 资本化金额 累计资本化金额
计)研究成果 末进度 计完成时间 时点 确认依据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氯化聚乙烯用一种大平面磨床工 “研究阶段转开
优质锆/钢复合作平台及其使用方CN109048652A 取得1项专利 已完成 2018年12月 2018-8- 1 发阶段”评审报 2,307,451.84 2,307,451.84
板制备工艺开法 告
发
舰船用高性能一种大平面磨床工 “研究阶段转开
铝/钢复合板制作平台 CN208744545U 取得1项专利 已完成 2018年12月 2018-7- 1 发阶段”评审报 1,446,381.24 1,446,381.24
备工艺开发 告
高性能锆/钢复一种大幅面厚复层 “研究阶段转开
合板批量化制锆/钢金属复合板的201911215566.5 取得1项专利 已完成 2019年12月 2019-9-1 发阶段”评审报 3,225,744.13 3,225,744.13
备技术开发 制备方法 告
一种钛及钛合金微
弧氧化涂层生产工 “研究阶段转开
钛及钛合金表艺 发明 /一种钛合201811343234.0 、取得专利2项 已完成 2018年12月 2018-1-1 发阶段”评审报 2,871,849.76 2,871,849.76
面改性 金表面使用微弧氧201710818953.2 告
化溶液制备高温复
合涂层的方法 发明
其他16项资本 4,375,556.23 3,185,590.12 2,904,084.14 10,465,230.49
化项目
合计 40,902,980.55 26,721,837.03 25,422,820.32 93,047,637.90
注:其中Gr.1超薄壁管研制及扩大试制项目,通过优化轧制车速和送进量、设计芯棒与芯杆连接锁节、专用的防插头装置和平头用保护套等工艺技术,
实现了本项目径厚比达到了90~130的超薄壁管材稳定生产,成为单兵装备轻量化的首选材料,应军方保密要求,本项目未对外申请专利。
1-1-60
四、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采用询问、检查等核查方法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核查程序如下所示:
1、针对研发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解、穿行测试、控制测试等,以评价企业研发支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获取报告期内研发项目的《研发课题开题论证报告》、《研发课题记录本》、《研发项目阶段性总结》、《研发课题结题论证报告》了解项目研发内容,获取项目研发进度;
3、对管理层、技术中心进行访谈,判断开发项目是否在研究阶段的工作已完成,且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即预计该项目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满足符合市场需求已明确、技术方案已确定和验证、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等条件,查看公司开发阶段评审文件,获取相关已签订的销售合同或意向订单,已申请或已授权的专利等,判断研发支出资本化时点是否合适;
4、就研发支出与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评价了公司与研发支出的会计政策,检查了公司对研发支出的核算过程、核算内容、核算依据、记账凭证、财务报表披露等内容;
5、从技术中心获取了研发项目主要信息(开题、结题、研发成果等),与会计记录进行比对,检查研发支出核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6、对比分析了同行可比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比例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项目,开题论证与项目结题论证阶段均具备明确的资本化依据;
2、根据行业特点、公司定位、同行可比公司情况,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比例水平及变动谨慎合理,研发投入资本化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1.申请人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较大,2020年1季度综合毛利率大幅下降,净亏损-2,365.75万元。其中计入利润的政府补助金额占利润总额48.31%、34.88%及32.15%。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在稀有金属材料行业无明显季节性特征的情况下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020年1季度发生净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可比公司一致,结合行业情况、下游需求、市场竞争、公司上半年经营情况等分析说明公司经营环境是否发生改变;(2)申请人最近一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大幅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过去三年同期情况说明是否符合申请人所处行业特点、业务模式特点;(3)申请人报告期内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对应项目情况,是否属于与资产相关的补助,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在稀有金属材料行业无明显季节性特征的情况下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的原
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及各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构成如下:
单位:%
项目 2020年1-3月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钛材及锆材 3.79 15.92 14.56 8.55
层状金属复合材料 15.66 25.74 20.34 17.34
稀贵金属材料 33.29 19.75 27.81 36.39
金属纤维及制品 21.71 34.42 31.79 31.18
稀有金属装备 -115.00 35.36 29.31 20.68
钨钼材料及制品 -16.20 -20.83 -4.40 23.83
综合毛利率 8.02 21.54 21.26 19.91
(一)公司业务的季节性情况
受春节因素以及下游大型化工、核电、环保、火电、军工等重大项目及工程通常在一季度开工和采购较少的影响,公司历年一季度的收入规模、利润水平等都处于全年的最低点,除此之外,公司其他季度无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二)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分析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实现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9.91%、21.26%和21.54%,整体稳步上升,主要因为下游化工行业景气度提升,以PTA为代表的大型化工装置处于建设高峰期,从而拉动了钛材及锆材、层状金属复合材料、稀有金属装备业务的盈利能力的提升。
2020年1-3月,由于一季度的季节性因素叠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为8.02%,下降幅度较大。2020年二季度,由于疫情影响消退,公司生产经营步入正轨,毛利率水平明显回升。根据公司2020年的半年度报告,2020年1-6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已经回升至18.14%。
(三)各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具体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各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水平波动较大,主要是各主要产品所处行业的景气度、产品销售结构变化等因素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1、钛材及锆材业务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钛材及锆材业务毛利率分别为8.55%、14.56%和 15.92%,保持了持续上升的态势,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报告期内,钛材行业处于景气周期,受益于下游大型化工装置建设需求的拉动,行业产销两旺,主要产品价格持续上涨,其中钛板过去三年的价格分别为 105,433.91元/吨、111,497.66 元/吨和 134,814.13 元/吨,钛管过去三年的价格分别为142,804.38元/吨、165,816.57元/吨和190,786.70元/吨,均保持上升态势;二是钛材及锆材业务属于重资产型业务,各类折旧摊销等固定成本较大,报告期内公司产销规模和销售金额持续增长,过去三年钛材及锆材业务销售收入分别为6.21亿元、7.15亿元和8.74亿元,销售收入的增长有效摊薄了各项固定成本,提升了公司的毛利率水平;三是受益于高利润率的军工产品的销售金额上升,使得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改善。
2020年1-3月,钛材及锆材业务的毛利率为3.79%,较2019年的15.92%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受季节性因素影响的正常回落,二是该业务属于重资产业务,固定成本较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使得一季度有效开工天数大幅下降,拖累了整体盈利能力。根据公司2020年的半年度报告,2020年1-6月钛材业务毛利率已经回升至12.81%。
2、层状金属复合材料业务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层状金属复合材料毛利率分别为17.34%、20.34%和25.74%。2018年和2019年毛利率相对较高,主要因为从2018年开始,行业进入高度景气期,以PTA为代表的大型化工装置处于建设高峰期,高利润率的大型PTA项目用层状金属复合材料的销售占比大幅提升。
2020年1-3月,层状金属复合材料业务为15.66%,较2019年的25.74%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2019年是该业务盈利情况历史最佳水平,基数较高,2020年属于正常回归,二是2020年一季度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下游大型PTA工程项目建设放缓,导致该季度交付的高利润率产品占比下降。
3、稀贵金属材料业务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稀贵金属材料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6.39%、27.81%和 19.75%。报告期内,稀贵金属材料业务的毛利率持续下降,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核电用稀贵金属材料是公司重要利润来源之一,受核电产业政策波动的影响,从2016年至2019年4月我国核电行业经历了一次为期三年的新建核电项目审批的“空窗期”,导致公司高利润率的核电材料业务收入减少,公司为了充分利用产能,加大了部分毛利率低但周转快的金及金铜合金民用产品的市场开发,拉低了整体毛利率水平。二是高附加值的军工用铌及铌合金产品收入下降,且产品结构发生变化。
2020年1-3月,稀贵金属材料业务毛利率为33.29%,较2019年的19.75%上升幅度较大,主要因为受疫情及春节因素影响,低毛利率的民品贵金属加工业务减少,当期的收入主要来自高毛利的军工业务。
4、金属纤维及制品业务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金属纤维及制品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1.18%、31.79%和34.42%,报告期内,该部分业务毛利率波动较小。2019年纤维电镀、酸洗,纤维毡铺配、烧结,滤器等生产工序的新购置设备顺利投产,使得切削纤维的产能得到进一步释放,加大了规模效应,有效降低了金属纤维制品的单位成本,使得当年该业务毛利率较2018年度上升3.24个百分点。
2020年1-3月,金属纤维及制品业务毛利率为21.71%,较2019年的34.42%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因为一季度受疫情及春节因素影响所致。
5、稀有金属装备业务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稀有金属装备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0.68%、29.31%和35.36%。2018年度毛利率较2017年度增加8.63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2018年度高附加值锆类产品收入占比大幅提升所致;2019年公司高端核电类业务大幅增加,使毛利率较2018年增加6.05个百分点。
2020年1-3月,稀有金属装备业务毛利率为-115.00%,较2019年的毛利率由正转负,主要因为一季度受疫情影响,大型装备货物的运输处于半停滞状态,同期开工及完成的销售订单较往年同期大幅度减少,完工订单承担的固定成本较大所致。根据公司2020年的半年度报告,2020年1-6月稀有金属装备业务毛利率已经回升至28.92%。
6、钨钼材料及制品业务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一季度,钨钼材料及制品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3.83%、-4.40%、-20.83%和-16.20%,报告期内该业务毛利率水平下降较为明显,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一季度该业务出现亏损,主要因为行业竞争加剧以及产品更新换代,该业务处于转型期,同时公司从宝鸡搬迁至西安,新生产线投产后,产能不足造成单位产品承担的固定成本增加所致。
二、2020年1季度发生净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一)2020年1季度发生净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一季度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一季度 2019年一季度 2018年一季度 2017年一季度
营业收入 30,937.51 32,231.69 27,536.15 31,343.11
净利润 -2,365.75 255.69 -312.98 -382.00
营业收入占全 - 16.07% 16.01% 20.10%
年收入比例
净利润占全年 - 2.19% -3.04% -4.18%
净利润比例
如上表,报告期内,受春节因素以及下游大型化工、核电、环保、火电、军工等重大项目及工程通常在一季度开工和采购较少的影响,公司一季度的业绩情况均为亏损或微利,一季度净利润占全年净利润的比重较小。
2020 年一季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致使全国各行各业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因隔离措施、交通管制等防疫管控措施的影响,公司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等环节在短期内均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从而使得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
综上,公司2020年一季度发生净亏损,与公司的历史财务表现和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相符。
(二)2020年1季度盈利情况的同行业对比分析
钛材及锆材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该业务的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的 50%左右,而公司其他板块业务的收入较小,并且这些板块主要竞争对手大多未上市,无法进行同行业比较。因此选取钛材业务的主要竞争对手宝钛股份进行同行业对比分析。下表为宝钛股份报告期内一季度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一季度 2019年一季度 2018年一季度 2017年一季度
营业收入 102,053.10 114,987.33 69,478.19 55,873.50
净利润 5,250.30 3,459.37 -458.99 -3,527.89
营业收入占全 - 27.46% 20.37% 19.42%
年收入比例
净利润占全年 - 12.33% -2.79% -101.02%
净利润比例
如上表所示,宝钛股份2017年和2018年一季度的净利润也为亏损。但是2019年和2020年一季度净利润为正数,并且2020年一季度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大背景下净利润逆势增加,与公司的情况并不一致,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宝钛股份近两年承接了大量军品订单,军品订单需要优先保障生产,并且利润率较高,从而抵消了一季度的季节性和疫情影响;二是宝钛股份处于宝鸡市,公司处于西安市,两地对疫情管控程度不同,因此两家企业受疫情影响的程度不同。
三、结合行业情况、下游需求、市场竞争、公司上半年经营情况等分析说明公
司经营环境是否发生改变
受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于2020年2月末才全面复工,因此一季度的产品生产、市场开拓、订单获取、合同履约、员工及管理层到岗履职、应收账款回收、现金流状况等均受到一定影响。公司全面复工后,通过延长上班时间,由双休日改为单休日等措施,尽力弥补由于疫情所耽误的生产任务。同时,由于疫情的缓解,外部经营环境也陆续改善,行业情况、下游需求、市场竞争等也没有明显的变化,从2020年二季度起公司已基本恢复正常状态。
根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9.09亿元,同比增长1.9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76.55万元,同比下降42.51%。虽然2020年1-6月净利润整体下降,但是从单季度的趋势看,公司业绩恢复明显。2020年4-6月,公司单季度创造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99.65万元,高于2019年同期的2431.14万元。
综上,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属于偶发性的特殊事件,并没有对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下游需求和市场竞争格局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四、申请人最近一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大幅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过去三年
同期情况说明是否符合申请人所处行业特点、业务模式特点
报告期内,公司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主要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项目 2020年1-3月 2019年1-3月 2018年1-3月 2017年1-3月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014.10 17,090.08 14,867.79 16,303.16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35.74 1,298.29 1,644.53 1,940.0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2,429.38 14,303.33 8,391.13 16,748.2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944.34 5,758.90 5,227.12 4,375.05
支付的各项税费 774.6 1,816.58 2,000.35 1,537.4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98.99 2,647.75 2,821.96 1,698.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726.70 -6,008.74 -1,863.09 -5,797.52
2017年-2020年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797.52万元、-1,863.09万元、-6,008.74万元和-14,726.70万元。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稀有金属材料加工行业,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大型石化工程客户、大型电力和能源工程客户、大型装备客户以及军工类客户,应收账款回款具有季节性,下半年回款相对较多,导致报告期内,公司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均为负数。
2020 年一季度,受疫情和春节因素的影响,公司销售回款有所滞后,应收账款上升,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为负。
综上,公司2020年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大幅为负,与公司的历史财务表现和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相符。
五、申请人报告期内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对应项目情况,是否属于与资产
相关的补助,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5,358.25万元、4,174.76万元、4,378.67万元及1,050.47万元,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度-2020一季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明细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1-3月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新增1.5万吨层状金属复合材料生产能力 804,828.82 779,743.24 779,743.24 194,935.81 与资产相关
火力发电厂锅炉尾气用金属滤袋及除尘器生产线技术改造 1,539,798.05 1,539,798.00 1,539,798.00 384,949.50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航空用钛合金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2,540,662.24 2,540,662.25 2,540,662.24 635,165.56 与资产相关
核电反应堆用银合金控制棒产业化 1,562,666.64 1,562,666.64 1,562,666.66 390,666.66 与资产相关
稀有难熔金属板带材生产线 1,300,000.00 1,300,000.00 1,300,000.00 325,000.00 与资产相关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000吨钛材技改项目 806,784.56 816,784.56 806,784.56 201,696.14 与资产相关
高性能稀土镁合金材料产业化 759,440.56 759,440.56 759,440.56 189,860.14 与资产相关
Ap1000核电用控制材料国产化 566,666.64 566,666.64 566,666.66 141,666.66 与资产相关
耐650。C以上高温钛合金材料项目 1,187,781.72 3,630,576.92 2,307,692.31 576,923.08 与资产相关
优质钨钼宽厚板材开发 881,640.72 881,640.72 881,640.72 220,410.18 与资产相关
西安市财政局层状金属项目 625,000.00 625,000.00 625,000.00 156,250.00 与资产相关
高温含尘烟气高效过滤净化体系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 4,956,453.27 与资产相关
铁铬铝合金纤维及超微孔金属滤材制备产业化项目 958,000.00 958,000.00 958,000.00 294,500.00 与资产相关
尘烟气高效过滤净化系统绿色化制备关键技术 280,000.00 2,420,000.00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军民融合反应堆控制材料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898,972.94 2,101,027.06 与收益相关
SP700钛合金薄板研制 2,953,500.00 与资产相关
高技术产业项目和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 700,000.00 700,000.00 408,333.34 与资产相关
高品质超长钛及钛合金铸锭技术提升与产业化重点专项 0.00 1,473,348.27 与资产相关
自主化核电站堆芯关键材料国产化 1,613,962.60 686,037.40 与资产相关
1-1-68
项目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1-3月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钛合金加工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建设 0.00 600,000.00 与资产相关
海洋石油钻探用高耐蚀钛合金无缝钢管研制 1,106,901.11 与资产相关
海洋工程TA5板材制备技术研究、航空用TC4厚板产业化、提高 558,400.89 与收益相关
Inconel 600镍合金板材抗晶间腐蚀性能的关键技术研究
超宽幅钛合金薄板研制 679,000.00 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 1,442,120.00 与收益相关
西部材料创新金属材料研究与产业化 7,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7年度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计划 687,700.00 与收益相关
2017年度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758,900.00 与收益相关
2017年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2,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8年军转民项目补助资金 4,000,000.00 与资产相关
2018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项目销售奖励资金 1,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7年度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 3,330,000.00 与收益相关
民口企业获得国家相关经费、参与总体任务等的支持奖励 1,600,000.00 与资产相关
难熔金属废料高效回收与清洁提取技术及装备 654,837.85 与资产相关
2018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570,000.00 与收益相关
50万属于委托测试专项,5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 550,000.00 与收益相关
尘烟气高效过滤净化系统绿色化制备关键技术 2,700,000.00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度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计划 730,000.00 与收益相关
项目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企业提速增效奖励名单 800,000.00 与收益相关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奖励 1,750,000.00 与收益相关
稀贵金属材料产业项目(一期) 2,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1-1-69
项目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1-3月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2017年度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620,000.00 与收益相关
西安经开财政局2017年工业发展专项奖励补贴款 810,000.00 与收益相关
陕西省工信厅及财政厅产品项目销售奖励资金 1,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7年下半年稳增长奖励 950,000.00 与收益相关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下达2018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510,000.00 与收益相关
项目计划的通知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度支持产业发展 620,000.00 与收益相关
专项资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9年市科技发展专项(工程技术研究中 7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心奖补兑现)资金的通知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下达2018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537,000.00 与收益相关
项目计划的通知
经开区管委会第一年房租补贴 1,126,000.00 与收益相关
经开管委会第二年房租补贴 1,126,202.40 与收益相关
2019年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项目销售奖励资金 820,000.00 与收益相关
西安市财政局2019年度区域协调发展项目资金补助 1,400,000.00 与收益相关
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624,000.00 与收益相关
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项目销售奖励资金 82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7年军民融合奖励资金 1,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再融资奖励款 1,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其他149项与收益相关的项目 6,463,031.61 5,344,772.27 7,747,176.30 671,728.80 与收益相关
其他47项与资产相关的项目 4,300,710.42 4,301,270.15 4,508,790.09 1,076,945.08 与资产相关
合 计 53,582,521.68 41,747,586.41 43,786,684.31 10,504,697.61
1-1-70
五、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采用查阅、访谈、检查等核查方法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核查程序如下所示:
1、对发行人的销售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各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原因、2020年一季度亏损的原因、2020年一季度经营现金流为负的原因;
2、检查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明细表的编制是否正确;
3、查阅、计算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情况,与发行人进行对比分析;
4、检查相关的政府文件及政府文件的条款,并检查管理层形成有关判断所使用的信息,包括申请和审批文件以及其他与政府部门的沟通文件、银行进账单,以评价管理层所作出的判断;
5、根据政府文件的有关条款,评价公司对政府补助的分类;
6、对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重新计算当年的分摊金额,并与公司已确认的金额进行比较;对于本年度确认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实际已发生的费用与相关政府文件或通知所规定的用于补偿的项目描述进行核对,以评价是否满足确认为当期收益的条件;
7、关注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适当性,关注政府补助资金的拨款单位和资金来源是否与补助文件一致;
8、检查与政府补助有关的账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是合理的,与公司的实际经营及行业情况相符;
2、发行人2020年一季度发生净亏损,与发行人的历史财务表现和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相符,发行人的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发行人2020年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大幅为负,与发行人的历史财务表现和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相符;
4、发行人对政府补助相关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2.报告期内申请人短期借款金额由5.67亿元大幅增至9.43亿元,最近一期货币资金余额3.17亿元。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在经营活动现金流良好的情况下短期借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公司业务规模扩展情况是否匹配,报告期内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受限或占用;(2)列表说明公司一年内即将到期的债务本金及利息情况(包括不限于借款类型、本金金额、利息金额、到期时间借款方等),还款安排,并结合公司账面资金、现金流、银行授信等情况分析说明公司是否面临短期债务风险,是否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在经营活动现金流良好的情况下短期借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公
司业务规模扩展情况是否匹配,报告期内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受限或占用
(一)在经营活动现金流良好的情况下短期借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公司业务规模扩展情况是否匹配
2017年至2020年一季度的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5.67亿元、5.47亿元、7.65亿元和9.43亿元,短期借款大幅增加,主要因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保持了快速增长,2017年-2019年分别为15.59亿元、17.20亿元和20.06亿元,而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日常经营对运营资金的需求量很大,公司通过债权融资来满足业务扩张的资金需求,从而使得短期借款较大且逐年增加。因此,公司短期借款的增加与业务规模扩张相匹配。
2017年至2019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2.37亿元、1.14亿元和1.44亿元,虽然经营活动现金流良好,但是由于公司每年都将约70%的净利润用于分红,因此除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之外,银行借款成为重要的资金来源。
(二)报告期内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受限或占用
2017 年至 2020 年一季度的各期末,公司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4,899.00万元、8,987.51万元、15,660.57万元及12,919.64万元,主要为开立保函、信用证保证金、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其他货币资金,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3.31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开立保函、信用证保证金 2,073.59 2,432.12 978.08 718.74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0,476.05 12,858.46 7,939.43 4,180.26
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370.00 370.00 70.00 -
合计 12,919.64 15,660.57 8,987.51 4,899.00
公司的货币资金均用于日常经营,不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二、列表说明公司一年内即将到期的债务本金及利息情况(包括不限于借款类
型、本金金额、利息金额、到期时间借款方等),还款安排,并结合公司账面
资金、现金流、银行授信等情况分析说明公司是否面临短期债务风险,是否会
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公司一年内即将到期的有息负债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一年内即将到期的有息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3月31日
短期借款 94,276.13
其中,信用借款 74,576.13
保证借款 19,7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00.00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500.00
其他流动负债-售后回租 6,032.63
合计 100,808.76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西部材料短期借款、未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及其他流动负债-售后回租的合计未偿本金金额为100,700.00万元,利息为108.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主体 币种 本金金额 利息金额 到期日 借款类型
1 西部材料 人民币 10,000.00 11.72 2020/11/28
2 西部材料 人民币 5,000.00 5.86 2020/12/11
3 西部材料 人民币 9,000.00 10.88 2020/11/22 短期借款-信
4 西部材料 人民币 5,000.00 6.04 2020/12/20 用
5 西部材料 人民币 3,000.00 2020/9/18
6 西部材料 人民币 17,000.00 19.13 2021/3/11
7 西部材料 人民币 20,000.00 22.50 2021/3/12
序号 借款主体 币种 本金金额 利息金额 到期日 借款类型
8 菲尔特 人民币 500.00 2021/3/30
9 西诺公司 人民币 1,000.00 2020/10/30
10 西部材料 人民币 4,000.00 2021/3/30
11 西部材料 人民币 1,600.00 2020/8/17
12 西部材料 人民币 2,400.00 2020/8/17
13 西部钛业 人民币 1,000.00 2021/1/2
14 天力公司 人民币 1,000.00 2021/1/2
15 天力公司 人民币 2,000.00 2021/1/18
16 天力公司 人民币 4,000.00 2021/2/12
17 菲尔特 人民币 1,000.00 2020/9/29 短期借款-保
18 菲尔特 人民币 1,000.00 2020/10/30 证
19 菲尔特 人民币 1,000.00 2020/6/25
20 西诺公司 人民币 1,000.00 2021/1/2
21 优耐特 人民币 500.00 2020/6/24
22 优耐特 人民币 900.00 2020/10/30
23 优耐特 人民币 1,000.00 2020/6/25
24 优耐特 人民币 1,000.00 2021/1/2
25 优耐特 人民币 300.00 2021/3/20
26 优耐特 人民币 250.00 2021/1/31 一年内到期
27 西诺公司 人民币 250.00 2021/1/31 的长期应付
款
28 西部材料 人民币 6,000.00 32.63 2020/11/5 其他流动负
债-售后回租
(二)结合公司账面资金、现金流、银行授信等情况分析说明公司是否面临短期债务风险,是否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以及还款安排
1、公司账面资金、现金流、银行授信的情况分析
在经营业绩和经营现金流方面,2017年-2019年,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0.91亿元、1.03亿元和1.17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2.37亿元、1.14亿元和 1.44 亿元,公司盈利稳步增长,经营性现金流持续改善,能够成为公司偿还债务的基础保障。
在货币资金及银行授信方面,公司是陕西省财政厅直属的国有企业,资信实力较强,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3.17亿元,银行授信总额度为26.61亿元,剩余未使用额度为15.09亿元,并且公司与近20家银行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目前借款的利率均为基准利率或者在基准利率下浮,公司总体资金实力较强,融资渠道通畅。
综上,公司不存在短期债务风险,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还款计划及还款安排
公司所处稀有金属材料加工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债务融资为其重要的融资渠道,符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公司将通过再融资募集资金、银行借款等多种偿债方式,有序偿还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
三、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采用询问、检查等核查方法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核查程序如下所示:
1、对发行人最近一年的主要银行账户的货币资金情况进行了函证;
2、前往各银行营业网点打印了发行人主要银行账户的银行流水明细;
3、收集了发行人的主要借款合同、银行授信明细表;
4、访谈了发行人的财务负责人,了解了货币资金变动的具体原因、主要银行借款的还款计划和安排。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的短期借款变动与业务扩张相匹配;
2、发行人的货币资金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3、发行人不存在短期偿债风险,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3.2019年末申请人应收票据金额1.71亿元,应收账款金额4.83亿元。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报告期内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并结合同行可比公司对比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标准是否
合理,计提结果是否充分。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补充说明报告期内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一)信用政策
公司根据客户资质、市场口碑、采购金额、合作时间等因素,综合考虑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国内销售客户的信用期一般为开票/签收后3个月-6个月,国外销售客户一般实行先收款后发货的销售模式。公司及时跟踪信用期,催收回款,有效控制坏账风险,报告期内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3.31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68,705.35 52,359.11 65,851.72 53,696.06
期后3个月回款金额 49,368.27 23,056.45 35,011.64 30,341.88
回款比例 71.86% 44.04% 53.17% 56.51%
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回收比例较高。
对于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公司已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充分计提了坏账准备;同时,公司应收账款对象主要为地方国企、大型央企和行业龙头,应收账款出现坏账的风险较低。
二、结合同行可比公司对比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标准是
否合理,计提结果是否充分
(一)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标准对比情况
1、2018 年度及以前公司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计提政策
(1)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如下: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②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 目 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计提比例(%)
1年以内 3.00 3.00
1至2年 10.00 10.00
2至3年 15.00 15.00
3至4年 30.00 30.00
4至5年 50.00 50.00
5年以上 100.00 100.00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等。
(2)2017年、2018年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及代码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宝钛股份(600456) 5% 10% 15% 30% 50% 100%
本公司 3% 10% 15% 30% 50% 100%
如上,除1年以内坏账计提比例公司略低于宝钛股份外,其余计提比例均与宝钛股份一致,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2、2019年1月1日以后公司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计提政策
(1)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如下: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组 内容 组合类别 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合
1 应收其他客户款项 账龄分析组合 按该组合应收款项账龄和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组合
其他应收款——应收政府补助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组合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
2 其他应收款——应收备用金押 款项组合 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
金保证金组合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 信用损失
联往来组合
其他应收款——应收暂付款等
组合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采用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对照表根据应收账款在预计还款期内观察所得的历史违约率确定,并就前瞻性估计进行调整。观察所得的历史违约率于每个报告日期进行更新,并对前瞻性估算的变动进行分析。
(2)2019 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及代码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宝钛股份(600456) 5% 10% 15% 30% 50% 100%
本公司 3.04% 10.72% 20.47% 43.31% 67.37% 100.00%
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预期信用损失率采用迁徙模型计算。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相应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上,除1年以内坏账计提比例公司略低于宝钛股份外,其余计提比例均高于或等于宝钛股份,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3)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结果
2017年-2019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结果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12.31 2018.12.31 2019.12.31
项目 应收账款 计提 计提 应收账款 计提 计提 应收账款 计提 计提
余额 坏账 比例 余额 坏账 比例 余额 坏账 比例
宝钛股份 80,859.47 5,609.47 6.94% 108,059.54 7,128.77 6.60% 127,714.31 8,118.38 6.36%
本公司 53,696.06 3,573.99 6.66% 65,851.72 4,276.20 6.49% 52,185.28 4,068.41 7.80%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标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近,不存在重大差异,且报告期内实际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亦相近,坏账计提充分。
(二)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标准对比情况
1、公司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2017 年和 2018 年公司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政策:结合承兑人、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的信用风险,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准备;商业承兑汇票,在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票据发生实际损失时,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由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公司对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政策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
组 合 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根据款项性质及付款人信用,参考历史经验,管理层评价该类款项具有
银行承兑汇票 较低的信用风险,如无明显迹象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则不计提信用损失
准备
商业承兑汇票 按照应收款项的组合划分及预期损失率计提减值准备
2、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票据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标准
2018 年及以前年度未计提坏账准备,2019 年起在组合基础上计算
宝钛股份 预期信用损失,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
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18 年及以前年度未计提坏账准备,2019 年起在组合基础上计算
本公司 预期信用损失,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商业承兑汇票按照预期
信用损失计提。
如上,公司的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标准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3、应收票据坏账计提结果
2017年、2018年,公司与宝钛股份均未计提坏账准备,2019年度,公司与宝钛股份的应收票据坏账计提结果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12.31
项目 应收票据余额(包 计提坏账 计提比例
含应收款项融资)
宝钛股份 124,565.65 1,660.43 1.33%
本公司 23,401.28 506.35 2.16%
如上,2017年、2018年,公司与宝钛股份均未计提坏账准备,2019年度,公司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比例高于宝钛股份,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应收票据坏账计提结果充分。
三、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采用询问、检查、函证等核查方法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核查程序如下所示:
1、对发行人的销售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销售业务流程、信用政策及坏账计提政策;获取检查相关内控制度,并对销售业务相关内控制度执行穿行测试,测试管理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明细表,检查账龄划分是否准确,复核坏账计提金额;根据公司应收票据台账,核查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票据收付款金额和商业汇票的主要客户;
3、获取发行人银行流水,对发行人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和分析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占比情况;
4、查阅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情况,与发行人进行对比分析;
5、复核了公司计算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率的过程;
6、对主要客户函证了应收账款,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报告期内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结合同行可比公司对比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标准合理,计提结果充分。
14.最近三年申请人存货账面余额由7.82亿元增至13.44亿元,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均大幅增加。请申请人说明在主要产品产能产销近100%的情况下存货金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期末在手订单覆盖情况,结合产品库龄及期后周转情况、同行可比公司情况分析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请申请人说明在主要产品产能产销近100%的情况下存货金额大幅增长的原
因及合理性,期末在手订单覆盖情况
(一)最近三年发行人存货的各项结构变动情况分析
2017年-2019年,发行人各项存货的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35,528.10 26.43 25,325.08 28.72 34,101.07 43.59
在产品 55,883.04 41.58 47,041.98 53.35 32,915.84 42.07
库存商品 37,617.64 27.99 13,681.56 15.52 9,274.60 11.85
周转材料 121.12 0.09 190.7 0.22 201.37 0.26
发出商品 4,975.55 3.70 1,875.03 2.13 1,742.26 2.23
委托加工物资 195.73 0.15 61.29 0.07 - -
受托加工商品 87.3 0.06 - - - -
合计 134,408.48 100.00 88,175.63 100.00 78,235.14 100.00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发行人增长最大的存货种类分别为库存商品、原材料及在产品。报告期内,虽然发行人许多产品都接近100%的产销率,但是2019年钛板、钛管、锆材、钛/钢复合板等几个销售金额较大的品种并没有保持100%的产销率,从而导致2019年库存商品金额增加较多。
(二)最近三年存货金额增长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2017 年-2019 年,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 78,235.14 万元、88,175.63 万元及134,408.48万元,呈现持续上涨的趋势。
2018年较2017年增长率为12.71%,主要因为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了10.33%,存货相应增长。
2019年公司存货较2018年增长率为52.43%,增幅较大。截至2019年末,公司分业务的存货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2019.12.31 2018.12.31 2019年度增加额 占比
钛材及锆材 73,707.30 45,207.68 28,499.62 62%
层状金属复合材料 17,812.97 11,815.03 5,997.94 13%
金属纤维及制品 8,481.19 4,637.90 3,843.28 8%
稀有金属装备 5,071.18 1,861.47 3,209.71 7%
稀贵金属材料 8,129.26 5,093.52 3,035.73 7%
钨钼材料及制品 2,728.33 2,015.46 712.87 1%
其他 18,478.26 17,544.56 933.70 2%
合计 134,408.48 88,175.63 46,232.85 100%
如上表所示,公司存货2019年较2018年增长的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钛材及锆材业务、层状金属复合材料业务、金属纤维及制品业务、稀有金属装备业务板块的存货增长所致。
其中,2019年钛材及锆材业务的存货变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9年度增加额
原材料 19,729.53 7,889.38 11,840.15
在产品 30,546.76 27,563.65 2,983.11
库存商品 21,651.38 7,981.70 13,669.68
发出商品 1,661.02 1,772.95 -111.93
委托加工物资 48.40 - 48.40
受托加工物资 70.22 - 70.22
合计 73,707.30 45,207.68 28,499.62
钛材及锆材业务的存货2019年较2018年增长的幅度较大,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①由于2019年原材料海绵钛的价格上涨较快,而公司在手订单也大幅增加,尤其是军品生产任务增加较多,为了降低采购成本,增强议价能力,公司加大了海绵钛的集中采购,因此原材料存货相对较多。②2019 年末库存商品余额较大,一是因为山东某化工客户的超过1亿元的大额订单在2019年末时还处于供货期内,产品尚未最终交付,二是2019年为了控制资金风险,公司改变了与部分下游客户的结算方式,部分库存商品采用款到发货的方式与客户结算,因此当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同比下降,但存货同比上升明显。③与公司的经营策略有关,公司采取 “缩短交货周期、提升客户服务质量”的竞争策略,例如公司平时储备各型号的板坯和管坯半成品,接到客户订单后,直接轧制成最终产品,将交货期缩短至30天以内,大幅提升公司的客户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由于2019年行业产销两旺,为了应对客户的不同类型需求,以及解决公司部分产品产能不足的问题,公司加大储备了各型号钛板材及管材的半成品及库存商品,导致存货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
2019年层状金属复合材料业务的存货变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9年度增加额
原材料 7,357.63 5,270.32 2,087.32
库存商品 5,522.33 4,050.33 1,472.00
发出商品 1,971.52 - 1,971.52
在产品 2,943.38 2,494.38 449.00
委托加工物资 18.11 - 18.11
合计 17,812.97 11,815.03 5,997.94
层状金属复合材料业务的存货2019年较2018年增长的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下游行业景气程度不断提升,带动公司生产和销售规模创历史新高,使得公司该板块存货余额有所增加;二是与公司经营策略及产品结构调整有关,报告期内公司钛钢复合板产品结构及下游客户发生变化,由火电烟囱内衬用钛钢复合板产品转型为化工动力用钛钢复合板产品,受益于下游化工领域炼化项目大量投产,公司在手订单充裕,因此需要储备一定的原材料及半成品。三是 2019年底有部分在途商品,下游客户未验收确认,导致2019年末发出商品金额较大。
2019年金属纤维及制品业务的存货变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9年度增加额
原材料 2,344.00 2,679.09 -335.09
在产品 4,904.66 1,850.34 3,054.32
库存商品 306.63 102.08 204.55
发出商品 925.90 6.39 919.51
合计 8,481.19 4,637.90 3,843.28
金属纤维及制品业务的存货2019年较2018年增长的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结构的调整,高温烟气除尘等环保领域用的金属过滤材料销量大幅上升,公司产品结构由单纯提供过滤材料变成提供过滤组件、成套环保设备和环保工程总包服务转变,该转变使得公司半成品储备增多。此外,2019 年底有部分发出商品,下游客户未验收确认,导致2019年末发出商品金额较大。
2019年稀有金属装备业务的存货变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9年度增加额
原材料 2,927.49 1,547.04 1,380.45
在产品 2,096.28 253.15 1,843.13
库存商品 7.46 0.00 7.46
委托加工物资 39.96 0.00 39.96
受托代销商品 0.00 61.29 -61.29
合 计 5,071.18 1,861.47 3,209.71
稀有金属装备业务的存货2019年较2018年增长的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承接了能够满足未来几年业务发展的大额订单,因此加大了原材料和在产品的备货。
(二)期末在手订单覆盖情况
2019年末,发行人的存货余额为13.44亿元,2019年末的在手订单为8.78亿元,2020年一季度末的在手订单为10.38亿元,因此发行人期后的在手订单能够较好地覆盖存货,由于发行人还在持续经营并承接新的订单,发行人的存货能够保持良好的周转。
二、结合产品库龄及期后周转情况、同行可比公司情况分析说明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一)公司产品库龄情况
2017-2019年度,公司分产品类别存货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产品类别存货余额
公司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钛材及锆材 73,707.30 45,207.68 40,988.43
分产品类别存货余额
公司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层状金属复合材料 17,812.97 11,815.03 10,183.18
金属纤维及制品 8,481.19 4,637.90 2,097.54
稀有金属装备 5,071.18 1,861.47 1,940.81
稀贵金属材料 8,129.26 5,093.52 5,889.85
钨钼材料及制品 2,728.33 2,015.46 1,799.77
其他 18,478.26 17,544.56 13,121.71
合计 134,408.48 88,175.63 76,021.28
如上表所示,公司存货基本都为各类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不存在保质期或时效性,因此公司在日常核算中没有对存货库龄进行区分。
(二)公司存货期后周转情况
2018年、2019年末,公司存货期后周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期后3个月结转情况 结转率 账面余额 期后3个月结转情况 结转率
原材料 35,528.10 21,846.53 61.49% 25,325.08 16,482.70 65.08%
在产品 55,883.04 35,255.17 63.09% 47,041.98 27,959.34 59.43%
库存商品 37,617.64 28,447.69 75.62% 13,681.56 13,681.56 100.00%
周转材料 121.12 104.22 86.05% 190.70 137.20 71.94%
发出商品 4,975.55 4,975.55 100.00% 1,875.03 1,875.03 100.00%
委托加工物资 195.73 152.53 77.93% 61.29 51.88 84.65%
受托加工商品 87.30 87.30 100.00% - -
合计 134,408.48 90,868.98 67.61% 88,175.63 60,187.70 68.26%
如上表所示,公司的存货在期后保持良好的结转。
(三)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为:
报告期各期末,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确定的方法如下:
1、对于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公司原材料基本都通过加工成产成品后销售,直接用于出售的原材料较少;
2、对于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公司库存商品、半成品、外购商品通常按照单个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和包装物由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一般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分产品类别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产品类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
公司 2020.3.31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钛材及锆材 1,583.38 1,686.23 1,039.97 2,056.56
层状金属复合材料 279.97 328.21 - -
金属纤维及制品 - - - -
稀有金属装备 - - - -
稀贵金属材料 24.93 24.93 23.38 35.45
钨钼材料及制品 260.14 260.14 63.16 121.85
合计 2,148.42 2,299.51 1,126.52 2,213.86
如上表所示,公司存在跌价情形的存货主要为钛材及锆材,其他业务由于存货金额较小、报告期及未来的盈利能力较强、在手订单较为充足等原因,存货发生跌价的金额较少。
(四)同行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钛材及锆材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该业务的存货占公司存货的50%以上,而公司其他板块业务的存货较小,这些板块报告期盈利能力较强,存货跌价可能性较小,并且这些板块主要竞争对手大多未上市,无法进行同行业比较。因此选取钛材业务的主要竞争对手宝钛股份进行存货的同行业对比分析。
公司钛材及锆材业务主要由控股子公司西部钛业负责运营,报告期各期末,西部钛业及宝钛股份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宝钛股份 存货跌价准备 4,451.12 4,624.37 4,931.69
跌价占原值比例 2.07% 2.41% 2.60%
本公司-西部钛业 存货跌价准备 1,686.23 1,039.97 2,056.56
跌价占原值比例 2.288% 2.289% 5.02%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宝钛股份相比,除2018年度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略低于宝钛股份外,其余年度均高于宝钛股份,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综上所述,从在手订单覆盖情况、发行人的存货跌价计提政策、存货的期后周转情况、存货跌价准备的同行公司对比情况分析,发行人的存货跌价计提是充分和合理的。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构成明细,分析存货变动原因;
2、获取发行人2019年末和2020年一季度末存货在手订单覆盖情况及2018年末、2019年末存货期后结转数据;
3、了解发行人主要产品生产模式、销售模式;
4、查阅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及具体计提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存货构成合理,在手订单能够覆盖大部分存货,订单均正常履行,存货期后周转情况良好,存货周转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近,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15.最近三年申请人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年均净利润的比例达210.46%。请申请人说明分红比例显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比例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分红行为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决策程序是否合规,分红行为是否与公司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业务发展需要相匹配。请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并核查说明申请人公司章程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条款是否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
【回复】
一、请申请人说明分红比例显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比例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
期内分红行为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决策程序是否合规,分红行为是否与公
司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业务发展需要相匹配
(一)分红比例显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比例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元
现金分红金额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年度 (含税)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净利润 利润的比率
2019年 42,541,427.40 61,465,474.93 69.22%
2018年 42,541,427.40 60,316,522.82 70.53%
2017年 38,287,284.66 54,074,793.61 70.80%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123,370,139.46
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618,930.45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 210.46%
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自2007年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资本性支出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坚持与股东共赢,为股东提供持续的分红回报。
自上市以来,公司的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平均为65.96%,其中最近三年平均为 70.18%,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行为符合公司上市以来的一贯政策。并且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占净利润的比例一直未超过100%,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需求。因此,公司的现金分红比例是合理的。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分红行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决策程序合规
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规定及报告期执行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规定 报告期内分红情况 是否符合
发行人2018年5月8日召开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18年6月1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 日进行现金分红;发行人 2019 年 4
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 月22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 是
(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会,并于2019年6月20日进行现金
分红;发行人2020年5月11日召开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
2020年7月9日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规定 报告期内分红情况 是否符合
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 1、公司报告期内每年度进行利润分
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 配,利润分配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 的范围。
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 2、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 是
力。 分配预案时,均经全体董事(含独立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 董事)同意后通过;独立董事均对分
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 红预案发表明确意见。
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并如实披露公司利润分配特
别是现金分红信息。
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分红、发放股
票股利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当公司满足本制度规定
的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
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 公司报告期内均采用现金分红进行 是
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合理因素。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时,需就采用股票
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因素进行说明。公司原
则上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发行人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
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公司在实现盈利(扣除 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前提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 此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是
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210.46%,不少于此三年实现的年均
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公司章程》
现金分红的比例规定。
《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规定 报告期内分红情况 是否符合
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
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讨论时,
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
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 公司现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
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 资金支出安排,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比 是
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例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符合差异
(3)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或公司发展阶段不 化分红政策第 2条的规定。
易区分,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
根据具体情形确定。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
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
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规定 报告期内分红情况 是否符合
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1、发行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
案由董事会制定,董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分别经第六届
理性进行充分研究和论证,并经董事会、监事会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形成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 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采取现场与网络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
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及其决策程序等事宜,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 发行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
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分别提交 2017
会审议。 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度股东大会、 是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分别经出
应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 以上通过后实施。
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切实发行人2017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
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 度股东大会、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如公司当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红预 方式均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案的,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 合的方式,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
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均听取了中小股东的意见。
及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三年均盈利且均
开披露。 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及决策程序:
1、如遇外部经营环境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
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
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利润分配政
2、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须由董事会详细论证后 策的调整。 是
作出决议,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并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应当采取现场及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规定 报告期内分红情况 是否符合
有关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
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年度报告中详细
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 况,说明符合本章程的规定,分红标
要求; 准和比例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 是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
3、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有充分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 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并由监事会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报由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充分考虑了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公司报告期内分红行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发行人报告期内利润分配决策情况如下:
项目 2017年度利润分配 2018年度利润分配 2019年度利润分配
董事会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 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审议通过
监事会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
议审议通过 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会提出的公司《2019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的通知》、《上市公司监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
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 发,符合有关法律、
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 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 法规和《公司章程》,
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 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及 符合《公司未来三年
独立董事意见 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积极 现金分红的要求,综合 (2018-2020 年)股
回报股东同时兼顾公司 考虑了公司积极回报股 东回报规划》,不存在
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东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 权益的情形。因此,
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我们同意公司 2019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
意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交公司 2019 年度股
配方案,并同意将上述方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 东大会审议。
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 方案,并同意将上述方
东大会审议。 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
项目 2017年度利润分配 2018年度利润分配 2019年度利润分配
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议通过 议通过 会审议通过
(三)分红行为是否与公司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业务发展需要相匹配
1、分红行为和公司盈利水平相匹配
公司报告期内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率
2019年度 4,254.14 6,146.55 69.21%
2018年度 4,254.14 6,031.65 70.53%
2017年度 3,828.73 5,407.48 70.80%
合计 12,337.01 17,585.68 70.15%
由上表可知,公司报告期内各期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处于相对较高水平,但未超过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坚持与投资者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的理念,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公司也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在保证公司投资、经营所必须的资金后,一直采取较高比例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
综上,公司分红行为和盈利水平相匹配,公司具备相应的分红能力。
2、分红行为和公司现金流状况相匹配
发行人报告期内现金分红与现金流、货币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3,828.73 4,254.14 4,254.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24.67 11,386.01 14,356.44
现金分红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6.14% 37.36% 29.63%
金流量净额的比例
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 21,285.21 25,251.39 34,953.71
现金分红占各期末货币资金总 17.99% 16.85% 12.17%
额的比例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分红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比例分别为-16.14%、37.36%、29.63%,除 2017 年度以外,发行人现金分红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比例不高。虽然 2017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但期末货币资金较为充裕。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分别为21,285.21万元、25,251.39万元和34,953.71万元,发行人现金分红占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7.99%、16.85%、12.17%,分红金额占货币资金总额的比例不高。
3、分红行为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相匹配
公司以国家重大战略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研发和数字化两个平台,完成从原材料供应向关键部件和关键装备、从单一产品向技术服务两个转变,未来,仍将以稀有金属材料为主要业务方向,通过自有资金、债权和股权融资等渠道补充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不会受到分红行为的影响。因此,发行人分红行为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相匹配。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历次与分红相关的三会文件、公告以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等资料,并逐项检查公司分红行为与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一致性,查阅了历年定期报告以及现金分红实施情况。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分红行为与公司章程规定一致,利润分配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报告期内分红行为与公司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业务发展需要相匹配。
二、核查说明申请人公司章程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条款是否符合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
(一)公司章程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条款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
公司的《公司章程》与《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的对比分析如下: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知》相关规定(以下简称“《通知》”)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一、上市公司应当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 定,自主决策利润分配事项,利润分配方案
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
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 准;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西部金属材
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 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
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股东回报规划》;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
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合法合规
二、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
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
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
等情况。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均经过董事会、监事会审
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 议,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意见,并提交股
露,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以下内容: 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 公司已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以及
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 中小股东的意见;
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具体条件、决策程序和 公司已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已按
机制,以及为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所采 照《通知》的要求在《公司章程》第一百五
取的措施。 十九条中就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具
体内容,利润分配的形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
的期间间隔,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发放股票股利的
条件,各期现金分红最低金额或比例(如有)等
三、上市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
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已
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 进行了充分研究和论证,独立董事已发表明
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确意见;
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 公司已经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以
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 及中小股东的意见
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 公司一直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分红
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 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
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 方案;,公司已按照《通知》的要求在《公司
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 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中就调整现金分红政
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策的决策程序进行了规定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知》相关规定(以下简称“《通知》”)
五、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
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
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 公司已根据《通知》要求在定期报告中详细
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 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同
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 时就相关事项进行说明
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
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
和透明等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好 不适用,公司本次为非公开发行事项
利润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拟发行证券的上市公司应制定对股东回报的合理
规划,对经营利润用于自身发展和回报股东要合理平
衡,要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公司制定了《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
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或发行预案中增加披露利 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在本次非公
最近 3 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 开发行预案中披露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
情况,并作“重大事项提示”,提醒投资者关注上述情况。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最近3 年现金
保荐机构应当在保荐工作报告中对上市公司利润分配 分红金额及比例、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
政策的决策机制是否合规,是否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并作“重大事项提示”。
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现金分红的承诺是否履行, 保荐机构已在《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通知的要求是否已经落实发表明确意见。对于最近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3 年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上市公司,发行人及保荐机 股票之发行保荐书》中根据《通知》要求对
构应结合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公司的特点和经营模 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
式、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
说明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并对公司是否充 情形
分考虑了股东要求和意愿、是否给予了投资者合理回
报以及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利
益最大化原则发表明确意见
八、当事人进行借壳上市、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
或者因收购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应当按 不适用,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不涉及借壳
照本通知的要求,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权益变动 上市、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或者收购导
报告书或者收购报告书中详细披露重组或者控制权发 致上市公司控制权,亦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
生变更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规划安
排、董事会的情况说明等信息
根据上述,公司《公司章程》中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条款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
(二)公司章程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条款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
公司的《公司章程》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的对比分析如下: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相关规定(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 号》”)
第二条 上市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了现金分红制
健全现金分红制度,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 度,现金分红政策保持了一致性、合理
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性和稳定性,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真实
第三条 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
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
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
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上市
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载明以下内容: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履行了《公
(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尤其是现 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
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对既定利润分配政 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了专项研究论证,
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具体条件、决策 制定了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公
程序和机制,以及为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 司已按照《监管指引第3号》的要求在
意见所采取的措施。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中就相关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 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具体内容,利润分配的形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
分红的期间间隔,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发放股票
股利的条件,各期现金分红最低金额或比例(如有)
等。
第四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相对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
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具备现 中就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
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先顺序以及采用股票股利需考虑的因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 素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定,符合《监管
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指引第3号》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
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
策:(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二)公司发展 就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等内容进行
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了规定,符合《监管指引第3号》第五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 条的规定
应达到40%;(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
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
照前项规定处理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相关规定(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 号》”)
第六条 上市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
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
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 董
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 事会已进行了充分研究和论证, 独立
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 董事已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已经通过多
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 种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以及中小股
前,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 东的意见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
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第七条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 公司一直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
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 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
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已按照《监管指
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 引第3号》的要求在《公司章程》第一
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 百五十九条中就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决策程序进行了规定
第八条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
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
项说明:(一)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大会决议的要求;(二)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 公司已根据《监管指引第3号》要求在
和清晰;(三)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
(四)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 制定及执行情况,同时就相关事项进行
用;(五)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 了专项说明
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
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
细说明
第九条 拟发行证券、借壳上市、重大资产重组、
合并分立或者因收购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的,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或发行预案、重大资产重 不适用,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不涉及控
组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或者收购报告书中详细 制权变更
披露募集或发行、重组或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上市
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
情况的说明等信息
第十条 上市公司可以依法发行优先股、回购股份。不适用,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不涉及发
支持上市公司在其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下 行优先股或回购股份
(亏损公司除外)回购股份
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广大中 公司已根据《监管指引第3号》在《公
小投资者以及机构投资者主动参与上市公司利润 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就相关事项进
分配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专业引导作 行了规定
用
根据上述,公司《公司章程》中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条款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公司章程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条款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
16.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情形。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财务性投资的定义
1、《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答》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6年3月4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答》,财务性投资包括以下情形:(1)《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明确的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2)对于上市公司投资于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2、《发行监管问答》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2 月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3、《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6 月发布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2020年4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本次发行决议。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三、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0年3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交易性金融资产。
(二)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业务性质 被投资单位性质 账面价值
1 中钛西材(江苏)科 20% 军工及兵器用钛 联营企业 162.84
技装备有限公司 合金的生产销售
2 西安汉唐分析检测 30% 金属材料检测服 联营企业 2,243.59
有限公司 务供应商
上述被投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所处产业链具有密切关系,发行人投资上述公司旨在整合更多资源并发挥各方优势,开展业务合作和产业布局,以期实现共同盈利与收益,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1 遵宝钛业有限公司 1.02% 否
2 西安泰金工业电化学技术有限公司 20.00% 1,962.57 否
3 西安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14.29% 197.52 否
4 西部新锆核材料公司 8.48% 2,593.64 否
注:公司通过子公司西部钛业持有西安泰金20.00%的股份和遵宝钛业1.02%的股份。
上述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遵宝钛业有限公司
遵宝钛业主要从事海绵钛的生产加工,公司投资遵宝钛业的主要原因在于培育供应商并加强和该供应商的联系,以保障公司对主要原材料高品质海绵钛的需求,故该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西安泰金工业电化学技术有限公司
西安泰金主要从事阳极产品的生产,其需要采购公司的产品作为原材料,属于公司产业链的下游企业。公司投资西安泰金有助于了解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情况,故该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西安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投资西安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有利于公司加强稀有金属行业内的信息交流和技术合作,了解有关发展动态,在技术研发方面始终保持前瞻性,故该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西部新锆核材料公司
西部新锆主要产品主要用于核反应堆燃料组件包壳管、压力管等,与公司之子公司西诺公司核电控制棒配套使用。公司投资西部新锆,能够延长公司在核电稀有金属产品领域的产业链,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故该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四)借予他人款项、委托贷款、委托理财
经核查,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借予他人款项、对外委托贷款和委托理财的情形,也不存在投资于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情形。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文件、定期报告、审计报告等资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
2、访谈了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了后续公司财务性投资计划等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之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公司最近一期末也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发行人签章页)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保荐机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牟 军 王裕明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何之江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