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了解本次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情况,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上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的整体安排及市场情况确定,能够满足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薛祖云 蔡天智 阳建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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