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光电: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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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0-004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议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指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同)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6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3.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1,933.1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07,695.14万元。
    
    (二)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8月11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51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20年8月1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万元)
     研发中心及监测仪器生产基地建设          21,024.63                 21,024.63
     项目
     大气环境综合立体监测系统及数据          25,070.04                 25,070.04
     服务建设项目
     运维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4,954.97                  4,954.97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18,000.00                 18,000.00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现金管理产品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对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9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现金管理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现金管理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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