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20-09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航新能源”)的通知,智航新能源收到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2020)苏 1202 民初 3641号】等相关诉讼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受理法院: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案号:(2020)苏1202民初3641号;案由:企业借贷纠纷;诉讼阶段:尚未开庭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泰州市昊天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2、诉讼起因
原告主张:2017年12月,原债权人泰州市金太阳能源有限公司与被告签订《借款合同》,被告向原债权人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原债权人将5,000万元本金汇入被告账户后,被告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支付本金及利息。2020年8月,原债权人将被告所欠5,000万元借款债权及相关权利转让给原告。原告为维护权益,向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相关利息,暂计83,246,666.67元;
(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二、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在取得其他诉讼、仲裁相关文件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0)苏1202民初3641号等相关诉讼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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