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0—055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提议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2020年9月1日及2020年9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3%以上股东广州市天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天誉”)提交的《关于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广州天誉提议将《关于公司签署〈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晓兵等关于江苏佳一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余丰之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前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0—055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广州天誉持有公司股份41,864,4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65%,因此广州天誉有权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其提出的临时提案的程序与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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