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9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9月2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0年9月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58号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晓波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6,526.18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宁波领越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越智能”)进行增资,用于实施新增90万台园林机械产品生产项目,其中人民币10,000万元用于增加领越智能的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领越智能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领越智能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6,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30,529.93万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美国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由于公司境外业务持续扩大,为进一步扩展美国市场,提高运营效率,增强竞争优势,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Daye North America, Inc.(以下简称“大叶北美”)进行增资,增资额为700万美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大叶北美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完成后大叶北美计划建设海外仓,组建自主物流仓储体系。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美国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暨在泰国建立海外制造基地的议案》
为扩大全球业务的发展,提高运营效率,增强竞争优势,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新加坡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及两家全资孙公司,总投资为1000万美元,并由此三家公司在泰国建立海外制造基地。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暨在泰国建立海外制造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对公司类型、注册资本等事项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以最终工商审批登记为准)”,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6,000万元,同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产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9月25日下午2点在公司(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58号)三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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