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1 证券简称:*ST飞乐 编号:临2020-128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八)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金额:1,692.35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诉讼概况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8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应诉通知书》显示,上海金融法院受理了21名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起诉金额合计1,692.35万元。现将诉讼案件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二、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21名自然人
被告: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二)原告方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因虚假陈述给原告造成的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利息损失等合计1,692.35万元。
2、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三)诉讼的主要事实与理由
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沪〔2019〕1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认定公司存在违法事实。
三、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273例,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 8,462.83 万元。鉴于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无法预测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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