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0-055
转债代码:113524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转股代码:191524 转股简称:奇精转股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奇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奇精转债”调整前转股价格:14.28元/股
● “奇精转债”调整后转股价格:14.08元/股
● “奇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2020年9月17日
● “奇精转债”自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6日(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2020年9月17日(除息日)起恢复转股。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公开发行了3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并于2019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奇精转债”,债券代码“113524”)。奇精转债存续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13日,转股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至2024年12月13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4.7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奇精机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2019年5月,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现金股利发放日和除息日均为2019年5月31日。根据《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奇精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5月31日起由14.76元/股调整为14.5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奇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
2020年4月,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除持有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股东以外的其他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8元(含税),现金股利发放日和除息日均为2020年4月14日。根据《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奇精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4月14日起由14.56元/股调整为14.2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奇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一、本次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2020年8月3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根据《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在奇精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
综上,奇精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上述调整公式,本次派发现金股利后,转股价格P1=P0-D。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14.28元/股,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20元/股。
因此,本次调整后转股价P1=P0-D=14.28-0.20=14.08元/股,调整价格自2020年9月17日(除息日)起生效。
奇精转债自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6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2020年9月17日(除息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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