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0(055)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罗新伟先生本次办理的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是置换其存量股份质押融资,无新增融资额,不会引起质押比例大幅变动,初始质押融资用途为认购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先生、方文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合计182,198,900股,占所持公司股份的55.67%,占公司总股本的30.08%。上述股东质押股份整体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3、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先生、方文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前期存量质押股份已全部置换完毕。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罗新伟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是否为 补充质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途
名称 大股东及其 量(股)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押 始日 期日
一致行动人
是,含部 2020年 2021年 国泰君安 偿还前期存量
罗新伟 是 29,000,000 37.96% 4.79% 分高管 否 9月7日 9月7日 证券股份 股票质押融资
锁定股 有限公司
合计 -- 29,000,000 37.96% 4.79% -- -- -- -- -- --
2、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名称 第一大股东及其一 押股份数量 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致行动人 (股)
罗新伟 是 28,190,400 36.90% 4.65% 2017年9月 2020年9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11日 8日 有限公司
合计 -- 28,190,400 36.90% 4.65%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江春华先生、方文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本次质押、解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东 持股 本次质押、解 除质押后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名 持股数量 比例 除质押前质押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限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称 股份数量(股) (股) 比例 比例 售和冻结数量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江
春 115,027,137 18.99% 56,868,900 56,868,900 49.44% 9.39% 28,112,116 49.43% 58,158,237 100.00%
华
方 76,404,216 12.61% 44,000,000 44,000,000 57.59% 7.26% 24,900,000 56.59% 32,403,162 100.00%
文
罗
新 76,404,216 12.61% 43,190,400 44,000,000 57.59% 7.26% 24,900,000 56.59% 32,403,162 100.00%
伟
陈
显 59,427,000 9.81% 37,330,000 37,330,000 62.82% 6.16% 22,473,250 60.20% 22,097,000 100.00%
龙
合 327,262,569 54.02% 181,389,300 182,198,900 55.67% 30.08% 100,385,366 55.10% 145,061,561 100.00%
计
注:上表“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为已办理质押业务的高管锁定股及首发后限售股股份数量;“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含剩余高管锁定股及首发后限售股股份数量。
三、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罗新伟先生本次办理的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是置换其存量股份质押融资,无新增融资额,不会引起质押比例大幅变动,初始质押融资用途为认购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先生、方文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前期存量质押股份已全部置换完毕。除前期已置换股份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先生、方文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不存在其他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况。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先生、方文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存量股份质押置换办理前,累计质押公司股份合计174,450,800股,占所持公司股份的53.31%,占公司总股本的28.80%;存量股份质押置换办理完成后,累计质押公司股份合计182,198,900股,占所持公司股份的55.67%,占公司总股本的30.08%。本次存量股份质押置换未引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先生、方文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质押股份数量及质押比例大幅变动。
4、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先生、方文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质押股份整体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先生、方文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6、本次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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