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0-103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根据告知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逐项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告知函之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请做好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报告》。公司将按照告知函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前述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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