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照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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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20-066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9月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9月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占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设立的信托计划在运行中,若发生信托单位总值跌破追加线或止损线后,公司控股股东庄占龙先生将作为信托计划的追加信托资金义务人,履行追加资金的义务,因此庄占龙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设立的信托计划在运行中,若发生信托单位总值跌破追加线或止损线后,公司控股股东庄占龙先生将作为信托计划的追加信托资金义务人,履行追加资金的义务,因此庄占龙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工作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实施、变更和终止事宜;
    
    (2)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5)授权董事会确定信托计划涉及的保管银行、财务顾问,并签署相关文件;
    
    (6)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完成日止。
    
    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设立的信托计划在运行中,若发生信托单位总值跌破追加线或止损线后,公司控股股东庄占龙先生将作为信托计划的追加信托资金义务人,履行追加资金的义务,因此庄占龙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公司收购博思达资产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占龙先生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借款、向5%以上股东黄国荣先生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的借款。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庄占龙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国荣先生系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庄占龙、黄国荣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增加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上述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票据等银行授信业务。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要进行合理确定。
    
    该授信额度期限自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就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授信期限内,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银行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实际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第二次临时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于2020年9月24日(星期四)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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