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19-070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0年9月24日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集、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0年9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9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1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17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文圃工业区,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审议《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审议议案1-4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钩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的议案》
2.00 《关于<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 √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 √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5.00 《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
授信额度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连同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在2020年9月21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9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文圃工业区,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伟阳
联系电话:0596-6783990
传真号码:0596-6783878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文圃工业区,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议案 备注:该列
编码 议案名称 打钩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
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员 √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 √
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5.00 《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 √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650
2、投票简称:太龙投票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表一:股东大会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钩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的议案》
2.00 《关于<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 √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 √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5.00 《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
授信额度的议案》
4、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1)填写表决意见
本次表决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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