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服务暨关联交
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石狮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委托公司控股股东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世茂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丝路山水地图多媒体数字展”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的相关工作,工作事项包括展览形式设计及内容深化设计、多媒体展览创作、施工及布展等。
本次关联交易根据公平、公允原则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执行。上述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相关关联交易金额为1,890.54万元。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委员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建议公司董事赞成本次关联交易。
(本页为审计委员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服务暨关联交易的书面审
核意见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
许荣茂
许薇薇
吴泗宗
史慧珠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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