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博通”或“公司”)正在履行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就安博通2020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 执保行荐了机持构续已督建导立制健度全,并并有制效定
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保荐机构已与安博通签订《保
2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荐在协持议续》督,导该期协间议的明权确利了和双义方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3 通过日常沟通、定开期展回持访续、现督场导检工查作、尽职调查等方式或式不,了定解期安回博访通、现业场务检情查况等,方对
安博通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 2020年半年度安博通在持续
4 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须督导保期荐机间构未公发开生发按表有声关明规的定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5 作违日背承内诺向上等事海证项券的交,应易自所发报现告或,应报当告发内现容之包日括起上五市个公工司2督02导0期年间半未年发度生安违博法通违在规持或续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 违背承诺等事项
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导安博通及其董事、监事、高
6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 级部管门理规人章员和遵上守海法证律券、交法易规所、
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发布的业务规则,切实履行其
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 督但不导限上于市股公东司大建会立健、董全事并会有、效监执事行会公议司事治规理则制以度及,董包事括、关保规荐机定健构督全完促安善博公司通治依理照相制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 保荐机构对安博通的内控制
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
8 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 了核查,安博通的内控制度符
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 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
则等 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
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 保荐机构督促安博通严格执
9 信公息司披向露上文海件证及券交其易他相所提关文交件的文,并件有不充存分在理虚由假确记信载上、市误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
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 保荐机构对安博通的信息披
10 正司或的信补息充披的露,应文及件时未向进上行海事证前券审交阅易的所,应报在告上;市对公上司市履公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
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 的情况
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2020年半年度,安博通及其控
11 高所级纪管律理处人分员或受者到被中上国海证证监券会交行易政所处出罚具、监上管海关证注券函交的易监股事股、东高、级实管际理控人制员人未、发董生事该、
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等事项
12 的持续情况关注,上上市市公公司司及及控控股股股股东东、、实实际际控控制制人人等等履未行履行承诺承股20股20东年、半实年际度控,制安人博不通存及在其未控
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履行承诺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
13 进重大行事核项查或。经与核披查露后的发信现息上与市事公实司不存符在的应,披及露时未督披促露上的市查20,20不年存半在年应度及,时经向保上荐海机证构券核
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
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
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
14 或名重人员大遗出漏具等的违专法业违意规见情可形能存或其在他虚假不当记情载形、误;导(性三陈)述公2020年半年前度述,情安况博通未发生
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
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
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5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 的保相荐关机工构作已计制划定,了并现明场确检了查现
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场检查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
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
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
16 者假高嫌级疑管;(理二人)员控涉股嫌股侵东占、上实市际公控司制利人益、;董(事三、)可监能事存或2020年半年前度述,情安况博通不存在
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
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
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和产品替代的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核心技术在公司产品创新、市场开拓和持续发展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信息安全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产品应用需求周期较短,一旦行业发生技术创新、产品设计创新,公司的研发能力不能紧密跟随产品技术革新的节奏,无法达到用户需求标准,则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带来风险。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技术泄密风险
目前,信息安全行业市场竞争加剧,随着行业环境的成熟和市场规模的扩大,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培养了一支优秀的研发团队,具备良好的研发能力,但行业内高端研发型人才的稀缺以及培养人才的高成本,会导致公司存在技术人员流失的可能性,若不能及时补充研发人员的流失,会限制公司的竞争力并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作为研发型科技公司,核心技术是公司立足行业市场的核心机密,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由少数核心技术人员掌握,存在技术泄密风险。为了防范技术泄密,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了保密及非竞争协议,但仍可能出现因相关技术的人员流失而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进而会对公司经营生产造成不利影响。
(二)核心器件供应链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服务器和嵌入式网络通信平台,其芯片主要是采用美国Cavium(被Marvell收购)、Intel等的产品,上述核心部件主要依赖于硬件供应商,如果上述核心部件的供货不稳定或价格波动,将影响公司的供货能力和利润表现。
公司的硬件供应商与上游芯片等核心器件厂商合作紧密,行业竞争充分,价格透明,公司将通过推进合理的滚动预测、与硬件供应商结为战略伙伴、加强紧密沟通与合作等方式应对供应链风险。
(三)行业风险
公司处在网络安全产业链上游,伴随着零信任架构、软件定义安全、5G、物联网及工业互联网等网络安全领域的新技术不断发展,客户对产品的创新和迭代速度预期更高,公司必须及时了解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不断升级产品技术来满足客户需求。如果公司的技术和产品研发无法紧跟业界发展,或研发时机滞后,将有可能失去产品技术优势。
公司将通过加大对产品和研发部门的投入,对产品持续升级更新,以应对行业新趋势带来的风险。
(四)宏观环境风险
上半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全国爆发,疫情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导致部分客户的预算削减或无法及时签订合同,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四、重大违规事项
无。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半年度 2019年半年度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65,831,581.32 71,657,555.89 -8.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37,287.56 14,644,885.49 -89.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212,629.71 14,259,074.08 -91.5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816,786.61 3,451,858.05 589.97%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6月末 2019年末 增减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78,172,198.68 999,665,911.12 -2.15%
总资产 1,008,494,389.58 1,064,997,333.22 -5.31%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半年度 2019年半年度 增减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38 -92.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38 -92.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02 0.37 -94.59%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5 5.57 减少5.42个百分
点
扣除均非净经资常产性收损益益率后(的%加)权平0.12 5.43 减少5.31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4.21 17.58 增加16.63个百分
( ) 点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公司2020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583.1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13%,主要系受疫情影响,订单减少所致。
2、公司2020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期减少89.50%,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扩充销售团队,同时管理费用相应增加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期减少91.50%,主要系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3、公司2020年半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期增加589.97%,主要系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4、公司2020年半年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主要系公司净利润下降较多所致。
5、2020年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同比增加16.63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为了进一步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加研发投入所致。
综上,2020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进行网络安全核心软件产品的研究、开发、销售以及相关技术服务,为网络安全行业网络安全系统平台与安全服务提供商。在网络安全行业中,公司依托于自主开发的应用层可视化网络安全原创技术,为业界众多网络安全产品提供操作系统、业务组件、分析引擎、关键算法等软件产品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公司坚持核心技术自主创新,把业务聚焦到自身擅长的技术研发领域,是网络安全能力输出者、上游软件平台与技术提供商,公司将网络安全产品与服务提供给各大产品与解决方案厂商,由合作伙伴交付给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等最终用户,是网络安全行业“厂商的厂商”。
经过多年发展,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和业务经验的积累,公司形成一支拥有丰富经验的安全核心技术专业团队,具有较强的团队研发和技术攻坚能力,能够满足客户的场景需求,提供专业化的产品和服务。
2020年半年度,公司继续深耕网络安全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壮大研发团队,提高研发能力;深入分析和总结客户需求,通过快速的技术响应和专业的售前售后技术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优质的服务。
综上,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研发、技术及经营模式等方面,在2020年半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公司以技术研发为核心,为维持产品及技术优势,持续投入较多研发支出。2020年半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2,251.85万元,较上年同期研发费用增长78.76%;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34.21%,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多,主要是公司大幅增加研发投入所致。
(二)研发进展
2020年半年度,SPOS安全网关产品完成重要的软硬件平台升级换代,为未来3-5年的技术发展打下基础。2020年半年度,公司新申请境内发明专利42件,取得专利授权9件,新申请软件著作权41项,其中已授权31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727,779,600.00
减:承销费用、保荐费用 42,166,776.00
收到的募集资金总额 685,612,824.00
减:其他发行费用 12,950,087.30
减: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减:2020年6月30日投资产品余额 400,000,000.00
加:收到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4,749,374.95
募集资金余额 177,412,111.65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110104160001114395 6,715,855.8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翔支行 20000040491400030479172 142,055,274.80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776556226 28,640,980.97
合计 177,412,111.65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己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钟竹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3,460,000股,通过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489,496股,2020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数未发生变动。钟竹担任公司董事长。
公司董事、总经理苏长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240,000股,通过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980,000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段彬先生通过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810,000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辉先生通过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540,000股;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夏振富先生通过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60,000股;公司董事罗鹏先生通过深圳市和辉财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4,361股;公司监事会主席吴笛女士通过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60,000股;公司职工监事李洪宇先生通过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08,000股;公司监事柳泳先生通过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44,000股。
除上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徐士锋 郑 旭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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