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45 股票简称:华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2号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7日(星期一)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金洲新区金沙西路 068号)
4、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人,代表股份数152,989,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682%。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名,代表股份数
152,697,8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022%;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3名,代表股份数29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1%。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卢建之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912,1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5%;反对7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5%;弃权0股;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4,028,4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27%;反对7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73%;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周晓玲、熊林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于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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