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独立意见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蒋德嵩、荣健、李路路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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