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三联: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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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0-055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副总经理姚发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姚发祥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申请:
    
    持有本公司股份1,28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051%)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姚发祥先生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011%)。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减持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计划减持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姚发祥            副总经理                 1,282,500             0.405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姓名      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占其持有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
                          (股)          公司股份的比例           股本比例
         姚发祥                320,000              24.9513%               0.1011%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日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发行价已按上市后权益分派方案做除权除息处理)。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姚发祥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自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在其或其近亲属就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六个月内,自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额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或其亲属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5、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姚发祥先生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且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姚发祥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姚发祥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1、高级管理人员姚发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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