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3 股票简称:罗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0-071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9月6日,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欣药业”)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山东省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七路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9月3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孙松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调动上述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推动罗欣药业中长期目标的达成,公司拟定了《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在职人员,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内部网站或其他方式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