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以下简称“128 号文”)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128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进行以下说明:
本公司于2020年9月5日首次披露了本次重组预案。本次重组预案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股票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项目 2020年9月4日 2020年8月10日 涨跌幅
股票收盘价 2.61 2.39 9.21%
深圳综合指数(399106.SZ) 2,290.49 2,277.42 0.57%
WIND电子元件指数(882519.WI) 9,011.65 8,675.19 3.88%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幅(%) -- -- 8.63%
剔除同行业板块行业因素影响涨幅 -- -- 5.33%
(%)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本公司股价在本次重组预案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累计涨幅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的20%。
综上,本公司在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信
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
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盖章页)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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