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0-097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1日召开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已临近,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工作顺利进行,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决议有效期和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12个月,即延长至2021年9月10日,授权内容及其他事宜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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