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〇年九月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7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8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9
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10
议案四: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12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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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对表决结果和议程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9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五、特别提示: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需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方可进入会场参会,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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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18日14:00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青丘巷8号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
5、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1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审议《关于 有关事项>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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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稳定和吸引核心员工,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2020年9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8日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二: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法律法规拟制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2020年9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8日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三: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等;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公司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本议案已经2020年9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8日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四: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现在,就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向各位报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公司原经营范围:TFT-LCD液晶测试系统、工业自控软件研发、生产、加工、检测;电子通讯产品,液晶显示及相关平面显示产品,银制品、电子电工材料及相关工具、模具销售和技术服务;通信及计算机网络相关产品研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拟在原有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基于以上经营范围增加情况,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章程条目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内容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
TFT-LCD液晶测试系统、工业自控软件研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 发、生产、加工、检测;电子通讯产品,
围: 液晶显示及相关平面显示产品,银制品、
TFT-LCD液晶测试系统、 电子电工材料及相关工具、模具销售和技
工业自控软件研发、生产、术服务;通信及计算机网络相关产品研
加工、检测;电子通讯产 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
品,液晶显示及相关平面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
显示产品,银制品、电子 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电工材料及相关工具、模 外)。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
第二章 具销售和技术服务;通信 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
经营宗旨和范 及计算机网络相关产品研 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
围第十三条 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 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计算
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第一类医疗器
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 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疗器械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集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
营活动)。 产品销售;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
置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授权事项
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及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公司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向公司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章程修订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调整后的经营范围以及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议案已经2020年9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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