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项目
评估机构专业性和独立性的独立意见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参与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矿业集团”)增资项目,获得内蒙古矿业集团51%股权(“本次交易”)。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了解为本次交易提供资产评估服务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天健兴业”)的专业能力及独立性基础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天健兴业具有相关评估业务资格,其委派的经办评估师任职资格合格,具备资产评估专业能力;
2.天健兴业及其委派的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所涉及相关当事各方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开展评估工作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
3.本次交易条款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以评估结果为基础厘定交易价格,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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