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0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接受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接受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购买营运所需机械设备及补充运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接受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体现了公司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鉴于本次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程序依法合规,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特别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参考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结果并结合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没有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交易的开展有利于公司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程序依法合规,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丙刚、杨永民、谭春云
    
    2020年9月4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博信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