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0-112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投资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有关政策,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与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公司”)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和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辖区的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等相关事宜于近日签订《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项目进区投资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主要情况如下:
一、合同主体情况
(一)相关合同方
甲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聚灿光电扩产项目
2、主要产品: Mini/Micro LED氮化镓、砷化镓芯片
3、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 3500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 300000 万元(含设备投入 270000 万元以上)。
4、项目用地:
用地位于乙方现有厂区内南部及厂区西南侧新增43亩工业用地,于2020年第四季度陆续投入使用。
新增土地为自然地貌现状净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出让价格以最终挂牌成交价为准;出让金依据法定要求缴纳。
5、厂房建设总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按乙方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确定),乙方在取得新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36月内建成投产(包含既有老厂房改建、装修和新建厂房)。
二、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项目专门成立帮办服务小组,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助乙方办理注册、立项、规划、环保、消防等相关手续。
2、甲方根据乙方项目建设计划和时间节点要求,提前将道路、电力(10kv)、雨水、污水、给水、通讯、燃气、蒸汽等接至项目用地红线一侧。
3、甲方为乙方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协助配合乙方解决项目建设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工、竣工、投产,实现固定资产投资,依法经营,安全生产,达到合同约定的投资进度、投资规模。
2、乙方承诺10年内(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算起)除不可抗力之外,非经甲方允许,不主动迁离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不改变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纳税义务。
三、本次签署《投资合同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产品位于LED产业链上游,技术门槛和附加值均较高。公司的主要产品为GaN基高亮度蓝光LED芯片及外延片,公司所生产的高亮度蓝光LED芯片经下游封装后可广泛应用于照明及背光源等中高端应用领域。
随着技术进步、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市场规模以及行业渗透率的不断提高,国内 LED 芯片行业整体呈现增长趋势,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LED 芯片高端新兴应用的市场规模快速提高。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以及行业竞争环境的新态势,公司在已有产业布局的基础上,亟需进一步加强新兴高端应用领域的高光效LED芯片的产业布局,巩固并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核心产品的技术水平,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同时持续跟进产业技术发展方向,完善公司的产品结构,确保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进而实现企业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投资合同书>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投资合同书>的议案》。
六、风险提示
本次项目投资合同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审议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鉴于上述情况,该项目实施的时间、进展等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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