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0(052)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方文先生、罗新伟先生本次办理的部分股
份解除质押业务是其前期存量股份质押置换,初始质押融资用途为认购公司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截至2020年9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先生、方文
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合计180,996,500股,占所持
公司股份的55.31%,占公司总股本的29.88%。上述股东质押股份整体风险可
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3、本次解除质押业务办理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先生、
方文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剩余前期存量质押股份62,270,800股,占所
持公司股份的19.03%,占公司总股本的10.28%,对应融资余额26,961.00万元,
质押到期日为2020年9月9日。上述股东将于股票质押到期日前,继续通过股份
质押及解除质押方式完成剩余存量质押股份置换。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
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方文先生、罗新伟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
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名称 第一大股东及其一 押股份数量 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致行动人 (股)
方文 是 14,090,000 18.44% 2.33% 2017年9月 2020年9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11日 2日 有限公司
罗新伟 是 14,090,000 18.44% 2.33% 2017年9月 2020年9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11日 2日 有限公司
合计 -- 28,180,000 18.44% 4.65%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江春华先生、方文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是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2020年9月2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东 持股 本次解除质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名 持股数量 比例 押前质押股 押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称 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江
春 115,027,137 18.99% 56,868,900 56,868,900 49.44% 9.39% 28,112,116 49.43% 58,158,237 100.00%
华
方 76,404,216 12.61% 57,280,400 43,190,400 56.53% 7.13% 43,190,400 100.00% 14,112,762 42.49%
文
罗
新 76,404,216 12.61% 57,280,400 43,190,400 56.53% 7.13% 43,190,400 100.00% 14,112,762 42.49%
伟
陈
显 59,427,000 9.81% 37,746,800 37,746,800 63.52% 6.23% 22,890,050 60.64% 21,680,200 100.00%
龙
合 327,262,569 54.02% 209,176,500 180,996,500 55.31% 29.88% 137,382,966 75.90% 108,063,961 73.88%
计
注:上表“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为已办理质押业务的高管锁定股及首发后限售
股股份数量;“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含剩余高管锁定股及首发后限售股股份数量。
三、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方文先生、罗新伟先生本次办理的部分股
份解除质押业务是其前期存量股份质押置换,初始质押融资用途为认购公司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截至2020年9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先生、方文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合计180,996,500股,占所持公司股份的55.31%,占公司总股本的29.88%。上述股东质押股份整体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3、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业务办理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先生、方文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将于 2020 年 9 月 9 日质押到期的股份90,450,800股,占所持公司股份的27.64%,占公司总股本的14.93%,对应融资余额39,361.00万元。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业务办理完成后,上述股东剩余存量质押股份62,270,800股,占所持公司股份的19.03%,占公司总股本的10.28%,对应融资余额26,961.00万元。上述股东将于股票质押到期日前,继续通过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方式完成剩余存量质押股份置换,最终以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除上述存量质押股份及前期已置换股份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先生、方文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不存在其他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况。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先生、方文先生、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5、本次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