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
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
稿)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我们作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编制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如实地反映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挪用募集资金或随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募集资金使用未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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