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库科技: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0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6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9.67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9,164.70万股的0.6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9月8日(星期二)。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8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8年5月18日起至2018年5月27日止,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无反馈记录。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8年5月29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激励计划获得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同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18年8月14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10.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8年9月5日,公司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61名激励对象授予202.5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9月6日。
    
    6、2019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32.8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剩余19.7万股额度作废。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2019年1月18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公司已在内部对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自2019年1月19日至2019年1月28日止,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无反馈记录。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9年1月29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与公示情况说明》。
    
    8、2019年2月20日,公司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32.8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19年2月22日。
    
    9、2019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韦鲁鲁、甘泉已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两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9.9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10、2019年5月8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日披露了《减资公告》。
    
    11、2019年5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9.90元/股调整为19.70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0.88元/股调整为20.68元/股,并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周春花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2、2019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9.96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3、2019年9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9月9日。
    
    14、2020年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25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5、2020年3月2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3月30日。
    
    16、2020年7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张中杰所持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000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9.70元/股调整为19.50元/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陈春艳所持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0.68元/股调整为20.4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7、2020年8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9.67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8、2020年8月18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日披露了《关于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18年9月5日,公司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61名激励对象授予202.5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2019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韦鲁鲁、甘泉已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两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9.90元/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已于2019年8月12日办理完成。
    
    3、2019年5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9.90元/股调整为19.70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0.88元/股调整为20.68元/股,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周春花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00股限制性股票。此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020年7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张中杰所持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000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9.70元/股调整为19.50元/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陈春艳所持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0.68元/股调整为20.4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除上述差异,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内容一致。
    
    三、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限售期分别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上市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8月14日,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9月6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0年9月5日届满。
    
    2、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限售条件。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 司 2019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390,780,046.21元,相比2017年营
         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业收入230,314,837.21元增长率
     35%。                                                    为69.67%,公司业绩满足考核要
                                                               求。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
     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除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外,其余57
     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
     的解除限售比例:                                          为良好及以上,当期可解除限售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比例为100%。
      考核结果(S)   S≥90    90>S≥80   80>S≥60    S<60
        标准系数             1              0.7         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9.67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9,164.70万股的0.6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9月8日(星期二)。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 本次解除限售限 剩余未解除限售限
                                            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ZHANGKEVIN      董事、副总经理        5           1.5             1.5
          DAPENG
           钟国庆            副总经理           30            9               9
          LIUKUN         中层管理人员         80           24              24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3.9         25.17           25.17
                   (54人)
                     合计                     198.9         59.67           59.67
    
    
    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其买卖股份应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发布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五、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684,900     2.93%     -596,700     2,088,200      2.2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88,962,100    97.07%    +596,700    89,558,800     97.72%
    三、股份总数            91,647,000   100.00%       0        91,647,000     100.00%
    
    
    注:上表“有限售条件股份”项中有19,000股股权激励限售股正在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光库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