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第3—4页
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0〕7-792号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海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奥海科技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奥海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奥海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奥海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奥海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日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27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5,2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88元,共计募集资金1,214,976,000.00元,坐扣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不含税)72,616,452.8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42,359,547.17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不含税)、律师费用(不含税)、审计及验资费用(不含税)、用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不含税)、发行手续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1,620,566.0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20,738,981.1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2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备案文号
智能终端配件(塘厦)生 61,844.61 61,844.61 2018-441900-39-03-001117
产项目
无线充电器及智能快充生 30,980.53 30,980.53 2019-360827-39-03-029944
产线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285.25 7,285.25 2017-441900-39-03-008187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11,963.51
合 计 125,110.38 112,073.9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8月2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1,379.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铺底流动资金 合 计 比例(%)
智能终端配件(塘厦) 61,844.61 11,037.76 11,037.76 17.85
生产项目
无线充电器及智能快充 30,980.53
生产线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285.25 341.58 341.58 4.69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合 计 125,110.38 11,379.34 11,379.34 9.10
此外,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4,237,018.87元,截至2020年8月21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030,943.39元,本次拟置换4,030,943.39元。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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