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美: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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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0-082债
    
    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实业”)正在筹划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重大事项,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股价波动异常,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23日上午开市起最长连续累计停牌不超过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最迟将于2020年9月3日复牌。详见公司披露的《康美药业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康美药业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康美药业关于筹划重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2020年9月2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康美实业、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及其配偶许冬瑾与揭阳易林药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林投资”)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合作协议》、《生产经营托管协议》、《资产负债托管及处置协议》;与之同步,康美实业、马兴田、许冬瑾及其一致行动人普宁市金信典当行有限公司、普宁市国际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易林投资已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表决权让渡协议》,《表决权让渡协议》生效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会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9月3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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