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ST群兴 公告编号:2020-123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0年9月1日收到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寄来的《应诉通知书》((2020)粤0515民初1699号)、《民事起诉状》等司法文件,郑凯松(公司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起诉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法院已于 2020年8月25日受理或立案。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郑凯松
被告: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
(1)判决撤销被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判决撤销被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判令被告承担全案诉讼费用。
3、案件事由
根据《民事起诉状》描述,原告认为其提交的临时提案关涉公司监事与董事选举,议题与决议事项明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规定,必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四条规定:“股东请求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原告特提起诉,要求法院撤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判决情况
截至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过去十二个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其他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事项涉及总金额合计38.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5%;小额劳动仲裁事项涉及总金额合计273.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8%。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不将股东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关于不将股东提交的临时提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1)等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披露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15)。
七、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应诉通知书》;
3、其他司法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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