恺英网络: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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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0-110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02)。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2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日09:15-15:00。
    
    3、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3号楼3楼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在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期间,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锋先生因个人原因请假,未出席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沈军先生主持召开。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4名,代表股份总数为806,158,5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4519%,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8709%。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股份总数为805,884,5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4392%,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8580%。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7人,代表股份总数为274,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27%,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129%。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1人,代表股份总数107,088,08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750%,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030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6,095,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025,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1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5%。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2、关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6,095,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025,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1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5%。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6,095,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2,6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025,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1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5%。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4、关于聘任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6,095,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025,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1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5%。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拟参加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东或者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参加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议案1、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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