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0-031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苏州立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达投资”)持有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44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9%,立达投资的一致行动人莱克(苏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克投资”)持有公司14,688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63%,立达投资的一致行动人GOLDVACTRADING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金维”)持有公司11,23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8.00%,立达投资的一致行动人倪祖根先生持有公司6,548.9949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00%,立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3,906.9949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4.55%。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IPO前取得以及通过增持和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经营需要,立达投资计划自公告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8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立达投资 5%以下股东 14,400,000 3.59% IPO前取得:14,400,000股
莱克投资 5%以上第一大股东 146,880,000 36.63% IPO前取得:146,880,000股
香港金维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112,300,000 28.00% IPO前取得:112,300,000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4,999,949股
倪祖根 65,489,949 16.33%
理人员 协议转让取得:60,49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立达投资 14,400,000 3.59%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莱克投资 146,880,000 36.63%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第一组 香港金维 112,300,000 28.00%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倪祖根 65,489,949 16.33%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合计 339,069,949 84.55%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
(股) (元/股) 日期
2018/5/28 ~
立达投资 3,600,000 0.898% 22.29-31.70 2018年5月19日
2018/12/4
莱克(苏州)投资有 2018/5/28 ~
36,720,000 9.157% 22.29-22.29 2018年5月19日
限公司 2018/10/26
说明:2018年5月-12月期间,立达投资将350万股、莱克(苏州)投资有限
公司将3,672万股是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倪祖根先生。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持比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数量(股) 例 减持方式 持期间 价格区间 股份来 因
源
大宗交易减
不 超 过: 不 超 过 : 2020/9/8 ~ IPO 前取
立达投资 持,不超过: 按市场价格 经营需要
8000000股 2.00% 2021/3/7 得
8000000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1)自莱克电气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莱克电气股份,也不由莱克电气回购该部分股份;
(2)莱克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立达投资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其在莱克电气上市时所持莱克电气的股票,立达投资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3)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立达投资转让所持莱克电气股票数量不超过立达投资在莱克电气上市时所持有莱克电气股票总数的20%;
(4)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立达投资转让所持莱克电气股票数量不超过立达投资在莱克电气上市时所持有莱克电气股票总数的20%。;
(5)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立达投资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6)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减持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7)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若立达投资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莱克电气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减持
人承诺要求情况等情形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方式、时间、数量、价
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立达投资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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