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0-057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珠联璧合-季稳鑫1号
? 委托理财期限:9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公司刊登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资金,且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南京银行
股份有限 珠联璧合-季稳
债券类 1,000 3.2% 无
公司常州 鑫1号
分行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保本保证收
91天 无 3.2% 无 否
益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标的为有保本约定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6、公司在每次投资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投资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同时,公司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防范出现因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导致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情形,若发生产品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司将根据上交所的
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
情况。
此次,南京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保本保证收益型,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对该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因此,该产品风险程度属于极低风险,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乙方: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名称 “珠联璧合-季稳鑫1号”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类型 债券类
产品代码 ZC108691513940
金额 1,000万元
收益类型 保本保证收益型
产品期限 91天
产品收益率 3.2%
起息日 2020年09月09日
到期日 2020年12月09日
存款币种 人民币
理财收益=理财本金×R×实际持有天数÷365,365天/年。R为实际
计息方式 的年化收益率(已扣除销售费率、固定管理费率、超额管理费率(若
有)、托管费率)
一个投资周期结束后,本金与收益一次性支付。如遇资金在途或法定
收益支付方式 工作日调整,最迟于投资周期结束日后2个工作日内到帐(遇节假日
顺延)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该理财产品投资对象均为符合监管要求的债券、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等高流动性资产。其中债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企业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式回购、同业存款、同业拆借等。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此次购买南京银行理财产品,是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该笔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次交易发表同意的意见。同时,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最后,公司在此次交易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实时跟踪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
南京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保本保证收益型,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对该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因此,该产品风险程度属于极低风险,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代码601009)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6月30日
资产总额 80,670.79 77,912.56
负责总额 33,786.60 29,377.49
净资产 46,884.19 48,535.06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5,314.66 3,471.40
本次购买南京银行理财产品是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公司并未占用集团其他子公司的现金,且公司本身也不存在大额负债的情形。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货币资金为10,856.19万元,此次购买南京银行理财产品支付的金额及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9.21%,对本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本期购买南京银行理财产品的合同约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利息的支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由于业务模式为收取合同的现金流量而非出售金融资产,该结构性存款符合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1、尽管公司购买的南京银行理财产品属于短期保本保证收益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从而影响收益。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六、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国联汇鑫21号单
1 4,000 4,000 185.23 0
一资产管理计划
南京银行结构性
2 存款 3,000 3,000 30.1 0
21001120194623
南京银行结构性
3 存款 2,000 2,000 5.46 0
21001120194915
南京银行结构性
4 存款 3,000 3,000 28.5 0
21001120200847
工银理财保本型
5 “随心E”(定向) 3,000 3,000 6.44 0
2017年第3期
南京银行结构性
6 存款 3,000 0 0 3,000
21001120202566
7 工银理财保本型 900 900 1.73 0
“随心E”(定向)
2017年第3期
工银理财保本型
8 “随心E”(定向) 1,000 0 0 1000
2017年第3期
珠联璧合-季稳鑫
9 1,000 0 0 1,000
1号
合计 20,900 15,900 257.46 5,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6,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2.80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9.61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5,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7,000
总理财额度 12,000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八、备查文件
南京银行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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