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0-055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年9月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包销基数为 12.8 亿元。国泰君安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国泰君安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最大包销额为3.84亿元。
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国泰君安将启动内部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国泰君安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国泰君安和发行人将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 12个月内累计出现 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个月(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根据《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0年9月1日主持了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景兴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公证。
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五位数 43332,03332,23332,63332,83332,03427,53427
末六位数 470311,970311,730373
末七位数 8301852,0301852,2301852,4301852,6301852,7765091
末八位数 67348464,07348464,27348464,47348464,87348464
末九位数 416977856
末十位数 4762795482,5412936084
凡参与景兴转债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599,804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张景兴转债。
特此公告。
发行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
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
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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