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28日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不足公司章程规定期限要求的议案》
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认可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人数及份额更正的议案》
确认截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作出之日,因重名导致信息未被统计的该名激励对象符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的可行权人数为475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8,800,599份。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人数及份额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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