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ST贵人 公告编号:临2020-059
债券代码:122346 债券简称:14贵人鸟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贵人鸟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4,911.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1.45%,已全部被冻结及轮候冻结。本次解质的3,3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贵人鸟集团所持股份比例7.3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25%,已被法院裁定交付给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用以抵偿债务
公司于2020年9月1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质押登记及质押登记解除通知》(2020质解0901-1号),获悉控股股东贵人鸟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人鸟集团”)持有的部分股份被解质,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贵人鸟集团(香港)
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解冻)股份 3,300万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35%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25%
解质(解冻)时间 2020年9月1日
持股数量 44,911.50万股
持股比例 71.45%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41,142万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1.6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5.45
一、解质情况说明
因贵人鸟集团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际信托”)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债权文书一案(执行案号为(2018)闽02执569号),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厦门中院”)在执行过程中将冻结的贵人鸟集团持有的已质押登记给厦门国际信托的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3,3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以1.386亿元作为起拍价和保留价,先后两次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两次拍卖均因无人竞买而流拍。
鉴于此,申请执行人厦门国际信托向厦门中院申请以第二次拍卖流拍保留价1.386亿元进行以物抵债,厦门中院经审理作出(2018)闽02执56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被执行人贵人鸟集团持有的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票3,300万股作价1.386亿元,交付给厦门国际信托抵偿本案债务1.382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贵人鸟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临2020-048号)。
因此,上述贵人鸟集团解质的33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将用于抵偿厦门国际信托债务,不再用于后续质押。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累计被冻结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万股) 股本比例 量(万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贵人鸟集团(香港) 44911.50 71.45% 44911.50 100.00% 71.45%
有限公司 (注1)
林思恩 61.38 0.10%
合计 44972.88 71.55% 44911.50 100.00% 71.45%
注1:贵人鸟集团持有的3300万股已被法院裁定交付给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用以抵偿债务。
目前,上述解质事项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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