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查了牛磊先生、雷学锋先生、卢奋奇先生的履历,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副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我们认真审查了牛磊先生、雷学锋先生、卢奋奇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认为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必需的管理能力、领导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选举牛磊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同意董事会聘任牛磊先生为总经理;同意董事会聘任雷学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董事会聘任卢奋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
王建平、李春平、邓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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