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通视信: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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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555 证券简称:路通视信 公告编号:2020-067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后,仇一兵(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降至4.999999%。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          减持时间          减持   成交均价  成交数量  减持比例
      名称                           方式    (元)    (股)
            2019年12月19日至2019              9.462     183,250   0.0916%
                  年12月31日
      仇一   2020年2月21日至2020      集中    10.880   1,767,250   0.8836%
       兵         年3月10日          竞价
             2020年8月25日至2020             10.620    600,100   0.3001%
                  年8月31日
      合计                                   10.717   2,550,600   1.2753%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股东 股东类 股份性质 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 本次交易后持有股份
    
     名称   型/任职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无限售条件   12,550,598   6.2753%  9,999,998  4.999999%
                        股份
     仇 一  5%以上  有限售条件
     兵      股东       股份              0   0.0000%         0    0.0000%
                        合计      12,550,598   6.2753%  9,999,998  4.999999%
    
    
    二、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仇一兵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仇一兵承诺:(一)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二)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三)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四)若本人/本企业违背本人/本企业所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人/本企业因减持股份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上缴给发行人;如不上缴,发行人有权扣留本人/本企业应获得的现金分红,本人/本企业另承诺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将继续执行锁定期承诺,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要求延长锁定期。
    
    2、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仇一兵承诺:(一)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如本人/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本企业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二)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本人/本企业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三)本人/本企业若违背上述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所获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且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益上缴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将收益支付至公司。
    
    (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仇一兵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无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事项的相关说明
    
    1、股东仇一兵减持的股份为公司首发前股份,减持事项公司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符合2019年10月21日已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2020年1月2日已披露的《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2020年8月3日已披露的《关于部分监事、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减持数量、价格均在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仇一兵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按照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减持计划,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股东仇一兵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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