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作为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经讨论后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报告,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文东华、汪洋、赵志成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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